2018年,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下,嚴格落實《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廣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等關於依法行政、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的要求,不斷加強各專業領域衛生計生執法與服務能力,紮實推進各項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實,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第一部分2018年基本工作情況
一、完善製度建設
(一)實施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管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勇當四個走在全國前列”尖兵的要求,圍繞打造“來了就辦、一次搞掂”的黃埔行政審批品牌,主動作為,勇於創新,敢於擔當,深入推進衛生計生政務服務便民化改革,全麵落實“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服務模式,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群眾辦事到場次數和等候時間,最大力度優化衛生計生政務服務環境,助力建設國家級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截至2018年底,政務事項100%網上辦、100%一次辦、80%零跑動、50%馬上辦,非馬上辦事項審批時限85%以上減至8個工作日。
(二)落實法律顧問製度,做好全局重大合同、案件法製審查。本年度,我局聘請了廣東恒益律師事務所,簽訂了聘請法律顧問協議,選聘何囅煊、陳榮奮、許世芬3位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各科室、衛監所對涉及采購、行政糾紛、行政處罰等的合同和案件進行法製審查。共通過郵件、電話或現場討論等方式征求法律顧問的協議、案件等40餘份,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做好規範性文件清理。根據市、區法製部門的統一部署,按照“放管服”改革、生態文明建設規範性文件清理的要求,認真梳理本部門的規範性文件,研究擬保留、廢止的文件,並征求各部門及掛網征求公眾意見。我局共梳理4份規範性文件,截至目前4份文件全部廢止。
(四)規範衛生行政處罰工作。2018年3月,我局製定印發《衛生行政處罰工作規範》,適用於轄區內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消毒產品、涉水產品、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放射衛生等的衛生行政處罰工作,規範衛生行政處罰現場調查及執行工作,確保衛生行政處罰工作質量。
二、增強衛生計生監督能力建設
(一)強化監督隊伍建設。加大人員培訓工作力度,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等方式,提升衛生計生監督員綜合能力。一是定期開展集中培訓。全年共開展業務培訓24次,累計500多人次參加學習。二是積極派員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各類業務學習培訓。共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共80項次,參加人數300多人次。三是利用國家網絡培訓平台開展培訓,督促衛生監督員按要求完成國家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培訓平台的在線課程學習任務。四是邀請市衛生監督所領導及專家授課,開展集中培訓。
(二)提升衛生計生監督應急能力。為進一步加強我局應急管理工作,妥善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反應能力。一是製定下發衛生監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衛生監督應急備班工作製度,成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工作的報告程序、報告時限、調查處置工作流程、工作崗位職責、情況報告反饋、宣傳、資料歸檔等進行明確。二是成立應急備班隊伍,組建6支應急小分隊,隨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三是完善應急設備物資儲備,清點並梳理所的應急設備物資儲備,並登記造冊,派專人管理,確保應急設備物資的正常使用。四是通過參加上級應急培訓與演練、組織內部培訓等,檢驗和強化應急隊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衛生監督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科學、規範、有序、高效。
(三)以案釋法指導依法行政。今年,我局部分行政案件是申請人通過信訪或投訴後,我局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發現機構存在違法行為。在處理投訴中,總體上能堅持依法行政、開展監督執法,在主體上、內容上都合法合規,但也存在不注重細節、法律適用不合理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我局多次組織專家、律師、執法人員進行研討,分析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具體措施,開展案例分析,以案釋法,指導衛生監督所整改完善,提高行政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業務能力素養,努力避免行政爭議。
三、做好執法監督工作
(一)認真履行許可職責。按法律法規認真審批行政許可事項,仔細審核材料,對不符合條例的申請人,做好政策解釋工作,耐心指導其補充有關審批材料。全年共受理各類行政許可事項3938項,其中公共場所許可事項332項,公共場所建設項目事項135項,飲用水供水單位許可事項2項,放射行政許可事項29項,受理醫政相關事項3412項,母嬰保健技術人員合格證核發28宗。
(二)認真開展專項執法活動。做好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以案促管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6817人次,執法車輛1021車次,檢查各類監管單位3223間次,其中公共場所單位1017間次,生活飲用水單位47間次,醫療衛生監督435間次,傳染病衛生監督452間次,放射衛生監督43間次,學校164間次,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和消毒產品衛生監督31間次,職業衛生監督15間次,控煙工作檢查1019間次,下達各類執法文書1239份。共立案查處案件宗數397宗,處罰案件宗數381宗,其中公共場所類處罰251宗,醫療衛生類處罰67宗,傳染病衛生監督處罰49宗,學校衛生15宗,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4宗,職業衛生處罰2宗,控煙處罰9宗,處理投訴案件29宗,累計罰款金額320600元,沒收違法所得217835.5元。我局共組織聽證會3次,收到行政應訴件,勝訴1件,勝訴率為100%。
(三)做好群眾舉報投訴處理工作。著力抓好信訪綜治維穩工作,受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和各級各部門轉辦各類信訪件41件,按時辦結率100%,受理12345工單1058件,處理及時率100%,未發生矛盾激化及越級上訪。對於超生人員農村股份分紅、農村赤腳醫生社保待遇等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來訪,我局領導、科室有關人員均耐心接待,認真做好解釋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上級請示,全力安撫群眾情緒,沒有發生嚴重的衝突和群體事件。對於投訴、舉報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依規立案查處。
第二部分2018年工作亮點
一、推行信任審批,激發市場活力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推行信任審批及“秒批”審批服務。最大程度壓縮審批環節及審批時限,實行“即來即辦、即來即批”。實施信任審批改革後,衛生行政審批機關對申請人所提交材料隻作符合性審查後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符合要求的當場打印《衛生許可證》,審批發證時限較改革前大幅縮減。2018年,公共場所核發《衛生許可證》(新辦)166張(其中信任審批144張)。2015年傳統審批44張,2016年傳統審批14張、信任審批120張,2017年信任審批137張,2018年信任審批144張,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同比2015年呈爆發式增長,顯示信任審批改革促進經營便利化和激發市場活力。
二、優化準營管理,簡化審批程序
一是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兩證合一”。實施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兩證合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僅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二是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清理證明材料,主動減少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簡化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材料由原來的16項簡化為8項。三是放寬診療科目登記。放寬診所登記科目,診所登記科目由原來的1個放寬為不得多於4個。允許醫療機構委托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或者有條件的其他醫療機構提供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醫療消毒供應等服務,並將該委托協議作為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的登記依據。截至2018年12月,共辦理醫療機構審批、備案事項146件,同比去年增長10%。四是全麵推進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對全區醫療機構實施電子化注冊管理,目前,我區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均達到100%。五是中醫診所備案實現“多證合一”。中醫診所統一由市場監管部門(工商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再申請《中醫診所備案證》。
三、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一是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二是完善網上政務服務。對網上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進行優化,優化後,政務服務事項網辦率從74.14%提升至100%,0次到場率從5.17%提升至75.86%。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設。打造黃埔區衛生計生行政審批平台,實現網上辦事大廳、行政審批係統數據共享。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是加強監督執法力度。對監管對象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開展以案促管,2018年,實施行政處罰381宗,同比去年,衛生行政處罰案件數增長306%。累計罰款金額320600元,沒收違法所得217835.5元。群眾投訴處理率100%,回複率100%。行政訴訟勝訴率為100%。二是公共場所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水平顯著提升。2018年,公共場所衛生信譽A級單位3家,B級單位421家,C級單位431家。B級單位同比未實施信任審批前增加81.97%,C級單位同比減少19.33%,顯示出轄區公共場所單位衛生管理整體水平顯著提升,增加了廣大顧客群眾安全衛生保障,改變了過往“審批、監管不銜接”的狀況,形成“寬審批嚴監管”的良好局麵。
五、創新監督抽檢機製
率先在全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進第三方檢測機構建立監督抽檢製度,通過信任審批單位許可後抽檢、專項抽檢、重點監督監測計劃抽檢、“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抽檢,在減輕企業負擔同時為監督執法、為經營單位的自身管理提供技術依據與服務。
六、“雙隨機”抽查工作有效落實
一是加強對“雙隨機”工作部署,指派專人負責,確保責任到人;二是加強監督檢測技術協同,協調區疾控與第三方檢測機構及時開展抽檢,確保檢測結果的及時性;三是開展“雙隨機”信息填報係統操作培訓,組織“雙隨機”任務執行監督員熟悉填報係統並掌握填報要點,對上報不成功的信息卡,及時向市所反饋並解決信息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018年,我局被分派任務單138項,其中公共場所37項、醫療機構34項,遊泳場所32項,傳染病防控單位16項,學校衛生14項,職業衛生3項,放射衛生1項,集中空調單位1項。參加與區市場局跨部門隨機抽查工作任務1項,檢查公共場所5家。均按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了監督檢查工作。上報成功120項,任務關閉18項。
七、推進業務優化融合
一是統一衛生監管模式。實施衛生監督網格化監管模式,按照“因地製宜、統籌規劃、合理劃分”工作方針,堅持“誰監督,誰負責”原則,將全區劃分6個管轄片區,由衛生監督所6個業務科室分區負責,每個責任科室做到網格內監管任務、監管行業情況、監管單位情況和監管責任“四清楚”。通過網格化實現“全麵覆蓋、分級管理、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初步將衛生監督執法力量優化整合。二是統一政務窗口業務。對原開發區、黃埔區政務窗口業務工作采取“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原則,逐步實現行政許可辦理業務統一。三是統一案件登記管理。對原開發區、黃埔區行政處罰案件進行統一編號、統一登記,對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流程進行了梳理和明確。
第三部分存在的困難、2019年工作計劃
一、存在的困難
(一)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力量不足。衛生監督執法力量嚴重不足仍然是一大問題,影響了日常衛生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嚴重阻礙我區衛生監督事業發展的步伐,也對我區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埋下隱患。監督人員執法能力有待提高,醫療衛生監管執法需要同時掌握臨床醫學、傳染病防治、放射醫學、公共衛生和法律知識,目前衛監所缺乏相關專業的人員,一定程度上製約監督執法工作開展。
(二)部門間聯合執法難。非法行醫近年來手段越來越多樣化,越來越隱蔽,流動性很大,容易死灰複燃,取證難度加大,單靠衛生監督所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聯合街道、出租房、城管、公安等多個部門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而目前此項工作缺乏像“安委會”“食安辦”等綜合協調機製,多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不配合情況常常存在,難以形成合力,導致聯合執法效率低,不能達到聯合執法預期效果。
二、2019年工作計劃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級有關部署,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重要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履職盡責、勇於擔當,將我區衛生計生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高度。
(二)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夯實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加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強事中事後監管,認真落實“雙隨機”抽檢任務。加強抽查結果運用,適時將向社會公開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綜合監督信息係統,規範行政審批和監督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審批和監督執法效能。
(三)加大各專業領域監督執法力度。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效果為目的,針對各類監管對象存在的主要問題強化監督和整改措施落實。凡是提出監督意見的,必須要對整改情況進行回頭查,整改不落實的不放過,達到立案標準的要堅決立案查處,切實做到嚴格、公正執法,保證衛生監督執法效果,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執法案件的政務公開,認真落實“雙隨機”、“雙公示”等工作。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