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區委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中心工作,強化環境執法,認真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理順內部職責,規範管理程序,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工作機製,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現將區環保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重視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以局長李應生為組長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各處室負責人組成。根據區政府的年度工作部署,結合環境監管職能,製定計劃,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加大環境保護執法力度等各項工作。做到領導關心,工作到位。
二、優化規章製度,依法全麵履行行政職能
(一)優化行政審批流程
實行並聯審批,減少流程時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在項目施工許可前完成,與項目立項、規劃用地、初步設計、水土保持方案等開工前審批環節實行並聯審批,不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的前置條件。區環保局主動服務,提前介入,開展重大項目審批調度,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和指導建設單位在立項、用地、規劃等前期階段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合理安排報批時間。
(二)實施“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工作。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範和《關於做好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係統中細化完善我局249項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實施清單,包括行政許可事項10項、行政處罰事項200項、行政強製11項、行政檢查18項、其他9項,公共服務1項,實現清單各要素的統一化、標準化、規範化。
(三)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製度。
建立企業信用管理製度。根據《出具企業守法證明管理工作程序》要求,2018年至今依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具守法證明72宗。
對企業下達《黃埔區環保局 廣州開發區環保局關於開展2017年度省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2017年度市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引導企業開展自評和資料準備。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對各項評價指標進行認真核實,對企業自評情況進行嚴格審核。
根據2017年廣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我區參加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5家企業均被評為藍牌(環境良好級別)企業;根據2017年廣州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結果,我區參加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46企業中,有13家被評為綠牌(環保誠信級別),33家被評為藍牌(環境良好級別),沒有出現被評為紅牌、黃牌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情況良好。
(四)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推動環境管理從“重審批、輕監管”轉向“寬審批、嚴監管”,促進職能的轉變。根據《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方案及第一批事項目錄的通知》(穗開管辦〔2018〕43 號)的要求,我局編製承諾製信任審批工作指引及審批流程圖(穗埔環函〔2018〕782 號)並向社會公布實施;根據《關於印發<廣州開發區複製推廣“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做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埔編辦 〔2018〕 87 號)的有關要求,我局結合實際工作,針對涉及我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核發、排汙許可證核發等事項,編製了優化準營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穗埔環函〔2018〕801 號)並向社會公布實施。
(五)完善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製度。
建立汙染防治專項工作製度,製定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廣州市黃埔區2018年大氣汙染綜合整治執法工作方案》(穗埔環領導小組辦〔2018〕51號)、《黃埔區2018年度大氣汙染綜合防治工作計劃》(穗埔環領導小組辦〔2018〕53號)、《迎接“治氣”督導暨冬春季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工作方案》(穗埔環領導小組辦〔2018〕130號);製定《黃埔區土壤汙染防治2018年工作表》;製定《黃埔區2018年水汙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穗埔環領導小組辦〔2018〕61號),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等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改善我區水、氣、土壤環境。
三、完善製度體係,保障依法行政
(一)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
2018年製定規範性文件1份,發布《廣州市黃埔區汙染防治項目資金獎勵辦法(試行)》。規範性文件的製定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調研論證、集體討論及合法性審查,未因內容違法被提起相應的處理。落實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製,根據清理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要求,清理廢止規範性文件。2018年清理規範性文件2部,分別為《蘿崗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使用高汙染燃料的通告》(穗蘿府﹝2013﹞18號)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使用高汙染燃料的通告》(埔府﹝2013﹞13號)。
(二)製定職責分解表
依照我局權責清單的職權範圍,製定印發《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關於印發執法職責分解表》,進一步梳理明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製等的執法行為、執法依據、執法責任,嚴格落實執法責任製,推進依法行政。
四、程序嚴格落實,決策科學民主
(一)健全決策機製和合法性審查機製。
落實《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重大行政決策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核暫行規定》,重大行政決策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通過我局法製部門的合法性審核,以進一步規範我局行政決策行為和行政執法行為。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為我局的重大行政決策及重大行政執法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確保行政決策和執法的合法、公平、公正。
(二)堅持集體討論決定。
堅持“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製度,2018年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辦法》,要求對職能範圍內的重大決策,如重要的行政許可審批、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給付等事項,召開會議集體研究商討,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製度化。本年度召開“三重一大”會議15次,研究重大行政處罰5宗。
(三)強化公眾參與。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過程聽證會程序》,對環境汙染影響較大、公眾較為關注以及定址在居民區的敏感項目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或者聽證會,廣泛聽取專家、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意見,提高項目行政審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本年度未有提出聽證申請的項目。
五、執法嚴格規範,環境監管效能有效提升
(一)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加強汙染源頭把關。
嚴格環評審批,認真落實《環境影響登記表》網上備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等改革措施。嚴把環保審核關。完成項目審批75宗,篩查環境影響登記表網上備案2831宗;辦理汙染治理設施停用、閑置、拆除審批12宗 ;核發國家排汙許可證9份,配合行政審批局核發國家排汙許可證4份,發放廣東省排汙許可證35份。加強環評服務機構管理,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一律不予通過環評批複。
(二)加強環境執法,嚴查環境違法行為。
組織開展涉水重點排汙單位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全麵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餐飲企業違法排汙專項整治行動、汽車維修行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2018年累計出動環境執法人員10364人次,檢查汙染源2724家次,作出行政處罰180宗,處罰金額共計1427.22萬元,其中包括建設項目類案件90宗,不正常使用汙染設施類案件2宗,超標排汙類案件49宗,固體廢物類案件27宗,非核定排汙口排放汙染物1宗,無排汙許可證2宗,未安裝油煙淨化器 7宗,未處理揮發性有機物1宗,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1宗。實施新環保法責令限製生產或停產整治決定9宗。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本年度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4宗,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積極提供專業意見和技術支持。
(三)完善案件辦理程序。
修訂《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暫行規定》,進一步規範我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程序,完善案件證據采集規範,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四)升級執法辦案係統,實現執法信息共享。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及時將有關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填報;我局於2018年9月建成並啟用黃埔區環境監察環保移動執法係統,通過與“數字環保”平台無縫對接,將環境執法功能延伸到移動端,實現環境信息的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該係統已與紀委監察局聯網並實現信息傳輸功能。
(五)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
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製度,目前全局有在崗行政執法人員37人,全局行政執法人員均通過了省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考試,做到執法人員持證上崗。
建立街鎮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本年度完成251名街鎮園區環保員的招錄工作,共舉辦2期街鎮園區專職環保員脫產培訓班,製定了《黃埔區街鎮園區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意見》、《黃埔區街(鎮)環保員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管理製度和辦法,基本構建了區、街鎮(園區)和村(居)三級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製機製。
(六)自覺接受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促進依法行政。
1.議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情況。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的辦理工作,2018年以來接到區委區政府交辦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會辦件1件,市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提案的會辦件共3件,上述我區會辦件中,我局主辦2件,會辦2件;接到區委區政府交辦區一屆人大六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共5件,其中我局為主辦單位的2件,我局為會辦單位的3件;接到區政協一屆四次會議期間提案7件,其中我局為主辦單位的2件,我局為會辦單位的5件。對由我局主辦的2宗區政協提案,提案人均表示滿意;對於我局主辦的2宗區人大建議, 1宗辦理結果為滿意,1宗為基本滿意。辦理結果為基本滿意的人大建議已被列入後續辦理件,我局已按時進行答複。
2.被申請複議和提起訴訟情況。依法做好複議答複及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今年以來被提起行政複議案件8宗(包括行政處罰案件3宗,行政命令案件2宗),其中維持5宗,3宗正在審理過程中;被提起行政訴訟案件3宗(包括行政處罰案件2宗,行政命令案件1宗),均在審判過程中。
3.環境信訪排查、整治和維穩工作情況。堅持每月參加中海譽城居民見麵會、金碧世紀花園小區居民見麵會,與居民群眾麵對麵交流,通過領導帶案走訪、組織工作推進協調會和加強部門聯動等形式妥善化解環境汙染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與市環保局的溝通,紮實推進突出環境問題的集中整治。做好2018年“民聲熱線”的信訪問題排查整治和維穩化解工作,辦理環境汙染投訴9603件,及時辦理群眾反映的汙染投訴問題,維護社會的穩定。
(七)推進政務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通過“黃埔信息網”主動公開環評審批、環保驗收、排汙許可證核發、行政征收、行政處罰等政府信息42條;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7宗。
六、深化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工作。購買或印發普法資料下發到每個幹部手中,利用工作之餘認真做好自學;要求完成廣州市公務員網絡大學堂和廣州市普法網的學習任務,選派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區政府舉辦的法製員培訓,參加市環保局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等。
七、依法行政工作亮點
(一)實施法律顧問製度,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同時,我局高度重視創建工作的專業保障。聘請律師團隊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審核法律文書,接受日常法律谘詢,並為我局的重大行政決策及重大行政執法提供專業法律意見。2018年我局180宗行政處罰案件全部經過法律顧問審核,確保了行政執法過程中程序規範,法律適用正確。
(二)全力配合法院工作,提高案件執行效果。
我局配合黃埔區法院與被執行人進行了多次深入溝通,釋明有關法律法規和新的政策措施,提供事項辦理谘詢渠道。經解釋溝通,大部分被執行人均表示願意積極配合執法。2018年移交區法院執行的42宗案件均取得良好的執行效果。
(三)強化信息共享機製,推進公益訴訟工作開展。
強化與區人民檢察院的信息共享機製,2018年與區人民檢察院共同簽署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 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關於在辦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工作中加強協作的實施辦法》,建立工作聯動機製,主動作為,挖掘案件線索,提供技術支持,全力配合黃埔區人民檢察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通過公益訴訟這一利劍,有效製止、製裁危害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黃埔區公共環境利益。
(四)密切與基層的聯係,解決難點問題
印發《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關於局領導班子基層聯係點分工的函》,明確我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處室聯係點分工,加強與街道的點對點聯係,推進基層環保隊伍規範化建設,推動區域內難點、熱點問題的解決。
(五)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榮獲市、區兩級依法行政示範單位。
我局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兩區融合”的進程中積極打造完善製度、履職創新、加大科技投入等工作亮點,依法行政水平受到肯定,2018年榮獲市、區兩級依法行政示範單位。
八、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責任意識不強。
一些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意識缺失,存在應付心理,難以滿足當前環保工作高標準嚴要求的形勢發展。一些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排放汙染物等違法行為。
(二)執法力量薄弱。
兩區深度融合後,廣石化、黃埔電廠、恒運電廠、廣汽本田及東風本田等國、省、市控重點汙染源數量大大超過廣州市其他行政區,環境監管人員遠遠未能達到“廣東省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達標目標”一級標準每100個汙染源配備3個工作人員的要求。雖然在2018年組織招聘了黃埔區街(鎮)園區、生物島管委會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對發現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一定的幫助。但由於目前環保監督檢查員的身份不可辦理執法證,無法承接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導致執法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環保監督檢查員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認識較淺,在麵對群眾普法、釋法方麵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同時存在環保監督檢查員承接其他部門工作的情況。
九、2019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將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強化擔當,補短板、強弱項,積極依法行政,推進汙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麵工作:
(一)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推進綠色發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增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深刻把握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係統思想,堅決完成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各項目標任務。強化環保法製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強全民的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二)規範實施行政許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環境準入標準,將生態保護紅線列入規劃環評的約束性指標,嚴把環境準入關。開展綠色招商,加強綠色發展調控,推動工業園區實行循環化改造。結合城市更新改造,優化城市布局。充分發揮環保倒逼機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結合城市更新,調整產業布局,明確區域功能定位。
(三)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完善汙染防治製度,開展水汙染、大氣汙染專項執法行動,從嚴從重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關閉一批“散亂汙”場所,對環境汙染問題“零容忍”。加大清潔生產推廣力度,做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帶好、育好、管好、用好街鎮環保員隊伍,實施網格化管理,壓實責任,發揮其應有作用。
廣州市黃埔區環境保護局 廣州開發區環境保護局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