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建〔2024〕16號,附件1),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488萬元轉下達給你局,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二、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粵財建〔2023〕71號文下達的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具體績效目標以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預算執行完成後,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
三、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請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確保年內形成支出。並及時反饋直達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配合區財政部門做好直達資金監控係統數據錄入工作,確保直達資金監控係統數據準確無誤。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