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健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4〕14號,附件1),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2,885.78萬元轉下達你部門,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2,885.78萬元,包括原基本公衛項目2,567.78萬元,新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318萬元。
二、請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關於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有關規定, 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9Z195110010005”,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在數字財政係統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將與直達資金監控係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你部門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台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五、此項資金納入“三保”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A0402-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在數字財政係統中下達包含“三保”標識的指標,不得隨意增加、刪減和修改,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六、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2)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