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健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4〕16號,附件1),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173.41萬元下達你單位。資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關於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有關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二、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並在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三、此次下達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
四、請你部門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台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