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民政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4〕2號,附件1),現將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36萬元轉下達你單位。並就有關事項一並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請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三、本次下達的資金為基層“三保”資金,資金標識為“A0302-困難群眾救助”,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用於困難群眾救助支出,請按照規定的補貼標準,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四、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加強對中央財政困難群眾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建立資金管理台賬,加強資金撥付的時效性、公開性、透明度,將資金按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