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健局、區中醫醫院: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3〕11號,附件1)和市衛生健康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穗衛函〔2023〕8號),現根據你單位分配表將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182.37萬元下達廣州黃埔區中醫醫院。資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支出列入2023年度“210衛生健康支出”下的項級科目,待 2023 年預算年度開始後,將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並在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四、此次下達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
五、請建立實名台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