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建〔2021〕50號,附件1),現將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0,000萬元下達給你局,專項用於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補助,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二、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粵財建〔2020〕79號文下達的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具體績效目標以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預算執行完成後,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
三、該項資金已列入中央直達資金範圍。請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確保年內形成支出。
附件:1.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pdf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