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健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0年度中央新冠肺炎防控補助結算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穗財保〔2020〕126號)、《廣州市財政局關於告知2020年第10-13批中央財政直達資金調撥情況的通知》,現將2020年度中央新冠肺炎防控補助結算資金(第二批)859.665萬元轉下達你單位。該資金支出列2020年“2100410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科目,對於已由單位自有資金墊付的支出,可采取國庫集中支付支出方式歸墊至用款單位基本戶,在足額保障患者救治費用和臨時性補助後,統籌用於結算設備物資款。本項補助資金為直達資金,標識為“01003特殊轉移支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同時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完成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
專此。
附件:1.《廣州市財政局關於轉下達2020年度新冠肺炎防控補助結算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穗財保【2020】126號).pdf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