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健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關於轉下達2020年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直達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0〕101號),現將2020年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直達資金)50萬元轉下達你單位。該資金支出列2020年“2340101公共衛生體係建設”科目,專項用於支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
本項補助資金為直達資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標識為“01004抗疫特別國債”,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嚴格執行抗疫特別國債管理辦法,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同時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2),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完成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
專此。
附件:1.廣州市財政關於轉下達2020年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直達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0]101號、粵財社[2020]294號).pdf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