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利用剩餘房源,優化營商環境,滿足區內新就業無房職工的住房需求,黃埔區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零散房源從2021年9月起優先向企業分配。(詳見附件)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同時廢止《關於調整黃埔區單位整改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零散房源申請方式的通知》(穗埔建〔2019〕53號)。
特此通知。
為充分利用剩餘房源,優化營商環境,滿足區內新就業無房職工的住房需求,黃埔區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零散房源從2021年9月起優先向企業分配。(詳見附件)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同時廢止《關於調整黃埔區單位整改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零散房源申請方式的通知》(穗埔建〔2019〕53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