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衛規〔2019〕10號)精神,現將截至2021年1月15日,由本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在本局備案開展“限製臨床應用醫療技術”情況向社會公開,歡迎社會監督,監督電話:12320。
請各醫院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及時將已備案開展限製類技術臨床應用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黃埔區衛生健康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開展“限製臨床應用醫療技術”備案清單(截止2021年1月15日)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9日
黃埔區衛生健康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開展“限製臨床應用醫療技術”備案清單
(截至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