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技能人才培養獎勵辦法》(穗埔組通〔2020〕42號)以及《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的實施細則》(穗埔人社規字〔2021〕1號)精神,我區定於2022年6月起開展2021年度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民營及中小企業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住房補貼遴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人員條件
1.參加優秀高技能人才遴選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單位為工商注冊地、稅務管理關係、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本區的科研機構(含駐區)、科技創新及各類服務機構。
勞務派遣公司所屬員工參評的,其實際用工單位須同樣符合上述條件。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從事一線生產或者技術管理服務等工作至少滿1年,且在同一企業連續服務1年以上,掌握專業知識和技術,具備優秀操作技能,並已獲得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工作業績突出,在單位能起到表率和模範帶頭作用。
(5)參評人員根據評分表(附件3-1)進行自評,基礎指標分數須達到40分以上(含40分)。
2.參加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遴選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企業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行使管理職能,指揮或協調他人完成具體任務等工作,掌握專業管理知識,業績突出。或在企業技術崗位工作,掌握紮實的專業基礎和技術水平,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工作單位起到表率和模範帶頭作用。其中,中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指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部門副職及以上);技術骨幹指在企業生產、技術、研發等崗位取得突出業績的人員。
(2)所在單位為工商注冊地、稅務管理關係、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的民營及中小企業,且本人在同一企業連續服務1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較強的管理水平或高超的技術水平,具有創新能力,在本崗位有突出業績。
(4)參評人員根據評分表(附件3-2或附件3-3)進行自評,基礎指標分數須達到40分以上(含40分)。
(二)遴選條件的幾點說明
1.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機構,不符合申請條件。
2.在同一企業服務1年以上,指連續在同一個單位工作滿12個月及以上,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並正常發放工資為準。
同一個單位特指同一個法人單位,母公司與下屬子公司屬於不同法人單位。社會保險不存在補繳或代繳情形,特殊情況除外。
3.已申領(享受)本區其他住房補貼或其他人才住房政策的,不再參與本次遴選。
本區其他住房補貼或其他人才住房政策:全球納才獎勵安家費,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購房補貼、租房補貼、租金補貼,博士後安家費,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新入戶獎勵,生物醫藥人才購房補貼,知識產權人才購房補貼,區塊鏈人才租房補貼,醫學人才補貼、租房補貼,基礎教育人才資助,人才住房租金補貼(人才住房28條)等係列人才住房相關的資助獎勵政策。
已獲評“黃埔工匠”的,不再參與本次遴選。
(三)推薦人數和遴選人數
每個單位最多可推薦10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10名技術骨幹,高技能人才無推薦人數限製。
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遴選總額不超過10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遴選250名,優秀技術骨幹遴選250名。
二、遴選方式
2021年度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幹人才遴選采用積分遴選的方式,根據分數高低排名確定入選人員名單。
積分指標體係分為基礎指標和貢獻指標兩大部分,個人的總積分等於基礎指標分和技能貢獻指標分之和。
基礎指標總積分等於各分指標積分之和,除特殊說明外,每個分指標內評分項目隻取最高分。
貢獻指標由評審委員會組織的專家依據報送的個人事跡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專業評分。
關於貢獻指標的兩點說明:
1.《2021年度區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幹人才遴選申請表》(附件2)中“個人事跡”,填寫時內容應簡明扼要,有具體的事例、數據,佐證材料應重點突出、內容詳實。
2.不同申報類別,貢獻指標所涉及到的佐證材料不同,請注意收集整理。
三、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按照單位推薦-材料初評-綜合評審-名單複核-名單審定-公示通報-補貼發放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一)單位推薦
區內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在職的高技能人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根據評分標準進行自評,自評基礎指標分數達到40分(含)以上的人才,向單位提出參評申請。
參評單位組織內部推薦會並確定申報人員名單,連同所申報人員的評分情況和個人事跡等材料在本單位內部公示7天,公示期間收到情況反饋的,應對反饋情況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要采取相應修正措施。單位公示結束後確定的最終推薦名單,並填寫《參評人員信息彙總表》(附件4)。
各參評單位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發動宣傳,嚴格把關,優中選優,確保參評人員能代表本單位最高水平。
(二)材料初評
1.第三方承辦機構會同評審專家組對參評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篩選、整理和登記,並按行業和工種類別進行分類、彙總;對基礎指標得分進行初步核實統計,對參評材料的真實、有效情況進行審核(包括勞動合同、參保繳費情況和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經核實,不符合參評條件的,將由第三方機構退回參評材料,且參評人員所在單位不可再補充其他的參評人員。
2.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參評材料,由評審專家組對其貢獻指標(個人事跡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評分。
3.評審專家組完成貢獻指標的評分工作後,會同第三方承辦機構對參評個人的基礎得分和貢獻指標得分進行彙總統計,並根據總分由高到低的排名初步確定入選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的前11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前280名和技術骨幹人員的前280名。
(三)綜合評審
評審專家組對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前11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前280名和技術骨幹人員前280名的人員評審材料進行再次綜合評審後,初步確定入選區優秀高技能人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人才的推薦名單。
(四)名單複核
複核初步確定的入選人員在職在崗情況及享受我區其他住房政策的情況。已享受其他住房政策的或核查時已離職的,取消享受補貼的資格,並按照綜合排名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排名相同的,則按照《評分表》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遞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單位同意返聘並已經在返聘崗位上的可享受補貼,但須補交返聘材料(單位需提交並上傳返聘材料),逾期不交的取消資格(補交材料的時間另行通知,請各申報單位密切留意政府門戶網站信息或工作群的通知),按照綜合排名的順序依次遞補,最終形成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前10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前250名和技術骨幹前250名人員名單並上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名單審定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評審會議審定優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補貼前1000名、優秀中高級管理人員前250名和技術骨幹人員前250名的人員名單。
(六)名單公示和通報
經審定的2021年區優秀高技能人才、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人才住房補貼入選名單,通過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結束後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文通報。
(七)補貼發放
按6000元/人的標準(稅前)給予住房補貼。
四、申報途徑及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采取“線上+線下”的方式進行,參評單位及個人須嚴格按照附件1《材料目錄清單》準備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
(一)電子申報材料提交途徑及申報時間
申報途徑:黃埔人才指數綜合服務平台(https://hprczs.hp.gov.cn/index.html#/Home)。本次申報以單位為主體,由單位統一提交申報資料。
申報時間: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22年8月12日24時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另行執行)。
(二)係統問題解決途徑
聯係人:黃均暉;聯係電話:020-82180420
(三)紙質申報材料提交途徑及申報時間
電子材料通過初審後,請攜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紙質申報材料給第三方機構,原件用於核驗,核驗後當場退回。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開達路101號503室(蘿崗地鐵站A出口)
聯係人:呂小姐、黃小姐
聯係電話:020-31800716、020-31800706
提交時間:本通知發布之日至2022年8月19日17時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另行執行)。
(2021年度人才住房補貼谘詢群)
五、其他要求
線上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一致,截止日之後不再受理,且不可再補充相關參評材料。承辦機構在受理材料時經核實為不符合參評條件的,將退回參評材料,且參評人員所在單位不可再補充另外的參評人員。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