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為加強對律師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辯護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區司法局於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指派局內素質過硬、辦案經驗豐富的幹警前往福建省泉州市對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上訴人林某等5人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全程庭審旁聽,對我區律師庭審辯護進行現場監督。
7月17日接法院告知函後,區司法局高度重視,由局長樂鴻帶隊,會同分管副局長、律師工作管理科人員約談我區辯護律師,提醒律師要尊重法庭、遵守法庭紀律,遵守出庭時間及其他程序性規定,並告知律師區司法局將派員參加庭審旁聽。
開庭前,區司法局旁聽人員再次向我區辯護律師重申法庭紀律及律師執業紀律。庭審期間,區司法局旁聽人員對辯護律師在案件開庭審理過程中發表的辯護意見、代理表現、承辦案件的態度及庭審效果等進行旁聽監督,未發現辯護律師有違法違規情況。
此次區司法局派員旁聽我區律師辦理涉黑案件的庭審活動,充分落實兩高兩部關於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代理涉黑涉惡案件的指導監督製度,確保律師嚴格遵守執業紀律,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有效推動掃黑除惡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