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應急〔2021〕86號
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進一步簡政放權,支持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和廣州“四個出新出彩”建設,經研究,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將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認定工作委托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實施。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分片區組織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認定工作。其中,廣州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廣州、珠海、佛山、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雲浮等市片區;深圳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深圳、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潮州、揭陽等市片區。
二、2021年由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全省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認定工作(不分片區)。自2022年起,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認定(分片區),需涵蓋我省目前已開展特種作業考試的所有工種。
三、請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特種作業考評人員、考評專家管理辦法》(粵應急〔2020〕74號)、《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特種作業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應急〔2021〕71號)等要求,嚴格審核相關資格條件並認真組織考評,防止弄虛作假,確保考評質量。
四、請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將認定結果公告抄送省應急管理廳和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經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認定的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由省應急管理廳統一納入省實操考評員庫。
五、請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特種作業實際操作考評人員和考評專家認定工作的聯係人,於6月30日前將聯係人及電話按片區分別報送廣州市應急管理局和深圳市應急管理局,並按廣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要求每年定期報送需求工種和預計報名人數。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