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國際民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之都
9月23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廣州要著力建設國際大都市的定位,以粵港澳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中心、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亞太地區國際仲裁中心等三大中心建設為支撐,將廣州打造成國際民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之都。
據了解,這是繼2018年在全國地方人大中率先出台促進仲裁事業發展的決定、2019年出台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方麵的又一積極探索,是積極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大力推動廣州法律服務業發展的有力舉措。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工委主任鄭烈城表示,自《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以來,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以法律服務集聚區建設為切入點,先後多次組織到天河、白雲、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實地調研,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推動在穗的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進駐法律服務集聚區,實現優質法律服務資源的集聚發展。
為進一步提升監督支持力度,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該項工作列入今年的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計劃,專項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法律服務集聚區建設情況的報告。《決定》通過實體建設和製度完善相結合,發揮廣州法律服務業的領先優勢,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
專家:加強民商事規則銜接 打造爭議解決“廣州品牌”
“完善的法律服務體係是區域發展軟實力的關鍵指標。”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首席專家郭天武教授表示,廣州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在民商事活動日益活躍的同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
他認為,基於“一國兩製三法域”的特殊背景,打造國際民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之都必須著力加強規則銜接,切實解決客觀存在的區際法律衝突。
“廣州應充分運用其在大灣區內的平台、機製、人力等優勢,整合現有資源,尋求創新突破。”郭天武表示,現代化的糾紛解決機製必然要求高效率,要充分利用廣州的互聯網技術優勢,推進科技與法治深度融合,深耕互聯網訴訟、仲裁、調解等創新模式,實現糾紛解決的信息化和便利化,在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方麵取得核心地位,打造不可替代的“廣州品牌”。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中心
一站式提供全鏈條高端法律服務資源
“南沙區以建設法律服務集聚區為切入口,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推進粵港澳全麵合作示範區建設,全力打造廣州法治建設的重要窗口。”南沙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梁嶺表示,2018年,南沙區率先提出和打造立足大灣區、輻射“一帶一路”、麵向全球的涉外法律服務產業園區。2020年9月10日,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正式啟用。
據了解,法律服務集聚區融合訴訟、仲裁、公證、司法鑒定、律所等高端法律服務資源,通過法律服務資源優化整合,運用智能科技手段,實現法律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共用,為企業提供全鏈條跟蹤服務和全要素定單服務。
南沙區委政法委牽頭積極引導各類高端法律服務機構入駐。截至2020年9月,入駐法律服務集聚區的高端法律服務機構近30家。其中,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整體遷入,創新粵港澳三大庭審模式,積極發揮仲裁法律製度優勢。廣州市首家域外法查明中心在南沙設立,為企業提供法律查明、投資政策、法律谘詢、風險防控等綜合配套服務。“六個中心”聯手進駐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實現海商海事、知識產權、行政、互聯網等專業領域審判業務的係統集成,強化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法律服務方麵的核心引擎功能。
為提升法律服務集聚區虹吸效應,南沙區出台廣州市首個針對法律服務業發展的專項扶持辦法。通過辦公用房補貼、經濟貢獻獎和專業人才補貼等措施,每年為入駐機構提供近千萬元補貼獎勵。
“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將堅持走平台化、規範化、國際化的發展路徑,通過實現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優勢和集約化發展模式,打造全業務鏈、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務平台。”梁嶺告訴記者,集聚區將充分發揮南沙管轄一審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糾紛的資源優勢,創新區際司法交流,加強與國際及港澳規則對接,提升涉外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構建調解、仲裁、訴訟有機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逐步建成粵港澳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中心。
打造亞太地區國際仲裁中心
推出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標準
4月29日,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簡稱廣仲)的分支機構中國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內,三位仲裁員與兩方當事人分處粵、港、澳、豫四地,通過“雲仲裁”平台連線庭審,實現全球首次“一案四地”的商事仲裁遠程庭審。最終,這宗爭議金額超過13億元的糾紛案件達成和解,從組庭到結案隻用了13天。
據悉,2019年11月20日,廣仲在全球率先實現國際商事仲裁跨國遠程庭審,借助領先的互聯網仲裁、遠程庭審技術,最大程度降低處理國際商事爭議中為克服時空阻隔而產生的高昂成本。此外,創新製定《南沙國際仲裁中心仲裁通則》,對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係、英美法係、大陸法係,同步運行中國內地、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三套庭審模式,將粵港澳大灣區“一國兩製三法域”的特點轉化為國際商事仲裁的優勢。
“規則優勢疊加技術優勢,能夠把國際商事仲裁案件導入粵港澳大灣區,充分調用港澳乃至全球優質法律服務資源來解決涉‘一帶一路’商事爭議,為國內外當事人提供高質量、便利化的商事爭議解決服務,繼而打造國際商事仲裁的‘廣州模式’。”廣仲負責人表示。
廣仲牽頭組織製定《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按國際慣例簡稱“廣州標準”)日前正式發布,這也是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標準。“‘廣州標準’的問世,有助於規範和統一互聯網仲裁的具體技術指標、程序要求,有利於互聯網仲裁裁決在不同法域的順暢承認和執行。”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建表示。
日前,司法部推薦廣州仲裁委員會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企業間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機製項目(簡稱APEC-ODR項目)。廣仲負責人告訴記者,廣仲將以此為契機在更高層麵參與國際法律事務的規則競爭、製度競爭,也能夠更好服務中國企業“走出去”,保障中國企業海外利益,有力服務“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自貿區建設。
解決糾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建設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
9月5日,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英文縮寫:GICMC)正式成立。這意味著,即日起國內外商事主體遇到境內外的商事糾紛,除訴訟和仲裁外,還可以在廣州選擇一條不用打官司,同樣享有公信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解紛渠道。
截至今年9月,近30家高端法律服務機構已入駐粵港澳大灣區暨“一帶一路”(廣州·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
市律師協會會長黃山表示,商事調解中心將廣泛受理中外商事主體發生在國內或跨境的金融、房地產、建築工程、貿易、投資、知識產權、公司、航運等民商事領域的爭議,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爭端。
目前,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已與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簽署合作協議,商事調解中心調解成功後所形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依法申請司法確認。接下來,商事調解中心將不斷充實調解員隊伍,選聘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口碑好的律師、專家、學者、法務人員、退休法官和專業調解工作者等擔任中心調解員,並考慮引入國際、港澳籍的調解員。
“商事調解中心將以高標準管理和市場化運營為發展目標,不斷提升專業性、公信度、影響力,加大與國際調解機構的對接、交流和互認,建立國際化聯合調解機製,增強國際輻射能力。”黃山表示,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的目標是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最具標誌性和影響力的商事爭議調解機構(ADR)之一,形成具有廣州特色的商事調解機製和可複製的“廣州商事調解經驗”,助力廣州成為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