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以高質量審計服務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日前,中共廣東省委審計辦印發了《廣東省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堅持問題導向、以用為本、立足省情、探索創新,具有“兩新兩實四強”的特點:
一是理念新、係統性強。《規劃》將黨的全麵領導體現在審計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強調要健全黨委審計委員會定期聽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彙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定期向黨委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的機製,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建設,推動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等各項監督貫通融合。《規劃》堅持係統思維,統籌謀劃了今後一個時期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13455”體係:即明確了1個指導思想、3項基本原則、4個主要目標、5項主要任務和5項保障措施,一體推進全省經濟責任審計高質量發展。
二是思路新、指導性強。《規劃》以問題為導向,根據廣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際,首次確立了“統籌兼顧,全省一盤棋,突出重點、消除盲點,提質增效”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思路。強調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安排各類審計對象,做到無盲區、全覆蓋,形成常態化、動態化監督。強調要全省一盤棋,大力推動市縣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安排的時效性和協同性,積極組織省、市、縣三級審計力量開展行業性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整體提升審計效果。強調要突出審計重點,對重點對象在一定時期內安排輪審,采取多種方式對黨委工作部門、公檢法機關等主要領導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全省高校、醫院、自然資源等行業係統經濟責任上下聯合審計,消除審計監督盲區。強調要堅持質量效率第一,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效果”的原則,堅持黨政同審,以任中審計為主,科學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數量。強調要靈活采取多種組織方式,不斷探索審計技術和手段創新,提高審計成效。
三是措施實、操作性強。《規劃》在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行全麵摸底和係統分析的基礎上,立足審計任務和審計資源實際分類施策,對每類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作出規劃,進一步增強了《規劃》的可操作性。例如,明確對地級市黨委政府、省直重點部門單位、重點高校和省屬大型國有企業的主要領導幹部,由省級審計機關在一定時期內輪審一遍,同時,對縣級黨委政府、省市級法院、檢察院、紀委監委等黨委部門及公安機關的主要領導幹部,也分別明確了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和組織方式。
四是保障實、效用性強。《規劃》以用為本,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加強幹部管理監督、推進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麵的重要作用,重點對加強審計結果運用作出了明確要求,提出要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會商研判、聯合反饋等審計結果運用機製,將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以及巡視巡察的重要參考,提出對審計整改不力的要約談被審計單位主要領導幹部等要求。《規劃》保障措施強,明確了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審計工作領導、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建設、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研究、加強經濟責任審計規範化建設、加強中長期規劃督促落實等保障措施。
出台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劃,是廣東落實研究型審計、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有益探索,為全省經濟責任審計統籌謀劃、整體推進、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製度性保障。(梁曉陽、茹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