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正式發布,將打造“三中心一高地”
10月14日,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詳細描繪了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業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十四五”時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將全力打造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資本中心、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可持續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
指導思想和發展思路
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 以加速集聚創新資本、壯大金融組織體係為突破口,以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係為著力點,以提升金融科技水平為支撐,努力把金融業打造成為支柱產業,為我區加快構建科技創新、數字經濟帶動的現代產業體係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引擎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為我國科創金融、可持續金融等特色金融創新發展做出示範貢獻。
發展目標
遵循“增優勢、強特色、補短板”發展思路,以資本市場為牽引,吸引創新資本集聚,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傾斜,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進而促進產業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實現服務實體經濟與培育壯大金融業相結合。力爭到2025年,基本建成金融“三中心一高地”。
力爭到2025年,全區金融業增加值達269億元,占GDP比重達到5%,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數量達到10家,風投機構900家,管理資金1500億元,地方金融機構數量達到60家,上市企業數量累計達到100家。
主要措施
一是優化金融業空間布局,促進金融要素集聚發展。大力建設科學城金融核心功能區和科創金融集聚區,助力科學城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國智造中心;加快推進知識城中心城區金融板塊規劃建設、推動廣州第二中央商務區(黃埔片區)建設金融科技集聚區和貿易金融服務區、推動西區建設航運和物流金融服務區,加快建設形成三大各具特色的金融集聚區。
二是壯大金融組織體係,增加金融資源有效供給。紮實做好“金融10條”等金融產業政策兌現工作,加大招商力度,積極引進銀行、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總部,推動設立民營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做大做強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廣發證券、粵開證券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支持區屬國企圍繞主業,做精做優金融業務。規範發展地方金融機構。
三是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加速創新資本形成和有效循環。拓寬風投機構空間載體,引進專注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風投機構,鼓勵設立天使投資基金、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實施中小企業上市苗圃培育工程,針對性加強培育和輔導,推動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用好再融資獎勵政策,支持上市企業通過再融資做大做強。支持企業開展並購重組,做強做優。打造全國一流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積極發展環境權益、金融資產、知識產權等各類新型要素交易市場。
四是大力發展科創金融,服務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獎勵補貼、投資引導等政策工具,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戰略布局,健全科創金融組織體係。創新發展知識產權金融。打造覆蓋早期、初創期、成長期、並購投資等投資業務全鏈條的體係,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固鏈、補鏈、強鏈。加大科技創新普惠金融支持,積極探索“科創金融+產業鏈金融”等科創金融服務新模式。
五是積極發展可持續金融,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鼓勵設立綠色支行、綠色金融創新中心等專營機構,優化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積極引進綠色金融服務機構。完善“開綠融”綠色金融產融對接係統,提高產融對接效率。積極創新綠色貸款、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碳金融等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拓寬綠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推進綠色金融與責任投資、影響力投資、藍色金融的融合創新和發展,為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提供支撐。
六是加快發展跨境金融,推動形成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積極對接境外優質金融資源,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港澳等境外金融機構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我區拓展業務;積極參與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本外幣合一的賬戶、跨境理財通等政策試點,全麵推進跨境投融資創新。與香港、澳門探索建立長期、穩定的對接機製,大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合作。全麵拓展與新加坡金融合作,支持區內企業赴新加坡上市、發行債券,探索深化與新加坡在科創金融、綠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等領域合作。
七是加快發展金融科技,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規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科技創新中心,打造灣區綠色化工數字交易園區。做好“金融科技10條”等金融政策兌現工作,支持持牌金融機構的重大金融科技項目、金融科技企業落戶我區,加快培育發展金融科技產業。加快發展數字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研發與應用,優化盈利模式、業務形態,實現金融服務向主動化、個性化、智慧化轉型發展。探索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在深化銀稅合作、融資對接、知識產權交易會等領域的應用。支持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與製造業、跨境電商等供應鏈核心企業合作,共建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促進金融科技領域供需對接,幫助金融科技企業拓展市場。
八是優化金融營商環境,為創新創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綜合運用風險補償、貼息、融資對接等工具,營造優質便利融資環境,化解中小微和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優化完善金融服務超市,搭建民營及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及融資對接平台,發揮首貸、續貸服務中心作用,提升融資對接效率和精準性。及時解決高層次金融人才落戶、醫療、社保、子女教育、證照辦理、職業培訓等方麵的實際困難,營造優質的金融人才發展環境。完善區公共信用信息係統暨企業信用信息係統,有效銜接省、市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培植良好的金融信用環境。加強金融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
九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動經濟金融良性互動發展。做好“7+4”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妥善風險處置。鼓勵金融機構、地方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企業合作,爭取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產品、服務創新。穩步推進P2P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嚴厲打擊各類以偽創新、不當創新為名從事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運用各種新聞信息媒介開展金融風險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非法放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
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金融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