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廣州“60+15+10”惠台政策體係
9月2日,15屆117次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支持台資企業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惠台暖企”的若幹措施》(簡稱“新10條”),這是廣州繼頒布實施“60+15”惠台政策之後,又一重大利好政策,從而形成廣州市“60+15+10”惠台政策體係。
“新10條”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31條惠及台胞措施”“26條措施”、助力台企“11條措施”和省委台辦“惠台暖企”行動要求,提出了穩崗用工、同等參與項目建設、財政支持、金融保障、稅費優惠、研發創新等10項措施。
“新10條”的出台,對於幫助在穗台資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克服經營困難、提振發展信心、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其中多項措施的含金量高、政策突破性強,值得期待和關注。
近年來,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穗台兩地交流合作,大力支持在穗台企發展,出台了“惠台暖企”係列舉措。如2014年,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穗台經貿合作和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提出了25項具體優惠措施。同年,廣州市政府在市科技經費中安排“三年3000萬元”(每年1000萬元)用於定向幫助支持台資企業轉型升級與科技創新,2016年12月後又決定延續該政策3年。2018年,在國台辦“31條惠及台胞措施”和廣東省“粵台48條”出台後,率先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出台“廣州60條惠及台胞措施”。2019年,為貫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發揮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優勢作用支持港澳青年來穗發展行動計劃》,共15項措施,即“五計劃一平台”(“樂遊廣州”“樂學廣州”“樂業廣州”“樂創廣州”“樂居廣州”計劃以及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務平台),把在穗發展的台灣青年納入政策覆蓋範圍,享受同等待遇。
廣州“60+15”以及“新10條”惠台政策措施,對廣大台企台商台胞紮根廣州、投資興業產生了積極影響,為台灣青年在穗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穩崗用工 不裁員少裁員台企享穩崗補貼
“新10條”規定,對於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台資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最高可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
“新10條”規定,在市屬金融企業2020年計劃安排貸款額度中首批設立5億元台資企業專項信貸額度,支持台資企業有效應對疫情。設立廣州市台資企業研發機構培育及台灣青年創新創業資金專項。擇優遴選符合標準建設研發機構的台資企業,按照後補助方式每家支持80萬元。對於台灣青年創業補助方向,按照後補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每家支持20萬元。
稅費優惠 困難台企可延繳稅費減免社保
“新10條”提出,針對疫情期間台資企業對於稅費優惠的需求,以“特事特辦”方式幫助台資企業解決涉稅費問題。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台資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欠費清繳期不超過疫情結束後3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新10條”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按規定免征或減半征收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納,其間不加收滯納金。
拓展市場 台企在項目建設中享同等待遇
“新10條”提出,引導台資企業參與“網上廣交會”、廣州台博會等品牌展會項目拓展市場,對台資企業參與2020年廣州市開拓國際市場重點線上展會推薦目錄內的項目,按其實際發生參展費用的50%予以支持。
“新10條”特別強調台資企業在參與廣州市項目建設中要享受同等待遇,提出加快在建台資項目建設和投產進度,開展全流程對接服務,促進項目加快落地見效。鼓勵台資企業參與我市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生物醫藥等產業的研發、生產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