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汽車消費市場轉型升級,激發汽車消費市場活力,廣州市黃埔區將開展中秋國慶假期和第四季度購車補貼活動。具體申請指南如下:
一、活動時間
購車消費時間: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請截止時間:2024年1月15日
活動結束日期可視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最終以調整後的日期為準。
二、核補對象
購車補貼發放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活動門店購買新車並自願申請購車補貼的個人消費者(企業除外);
(二)車輛為消費者購買且承諾不用於營運用途;
(三)消費者與機動車行駛證上的車輛所有人須為同一人,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新車注冊登記;
(四)所購車輛需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五)購車合同簽訂日期、全款發票的開具日期需在2023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行駛證發證日期必須在9月29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
三、補貼標準
本次補貼采用現金形式,活動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1次且1輛車的活動補貼。
(一)按照購車發票金額(不含稅),分為三檔發放購車補貼: 第一檔:購車發票金額(不含稅)在20萬元(不含)以下,補貼3000元;
第二檔:購車發票金額(不含稅)在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補貼4000元;
第三檔:購車發票金額(不含稅)在50萬元(含)以上,補貼5000元;
(二)購車合同簽訂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日期在2023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期間的,可按上述購車發票金額區間額外享受中秋國慶特惠補貼500元(第一檔)、800元(第二檔)、1000元(第三檔)。
四、申領流程
具體申請流程請關注後續官方公告。
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僅限內地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持港澳台居住證);
(二)購車合同複印件。合同簽訂日期在2023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且簽訂時間不晚於發票開具時間,紙質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及購車金額;電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申請人姓名、合同編號、簽訂時間及購車金額;
(三)購車發票。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如發票中包含除購車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建議分開開具發票。如確實無法分開開具,需提供對應明細材料佐證。購車費用相應發票價格(不含稅)需達到對應補貼檔次要求。當購車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不一致時,以發票金額(不含稅)為準;
(四)新購車輛行駛證主頁和副頁(發證日期必須在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且不早於購車合同簽訂時間、發票開具時間);
(五)其他資料(特殊情況下需補充佐證的資料)。
以上所有資料持證(件)人、文書簽署人、證件號碼、發票購買方信息均必須為申請人本人,由活動門店統一向黃埔區商務局提交材料,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5日下午18:00時。
六、其他事項
(一)汽車消費補貼是在消費者享受了汽車經銷商折扣讓利基礎上,政府促消費活動針對消費者的進一步補貼。
(二)汽車消費補貼直接核補給消費者,汽車經銷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變相享受補貼。
(三)相關購車補貼問題,請谘詢各活動門店。
具體參與活動車企名單、門店地址及谘詢電話請留意黃埔區政府官網及廣州黃埔發布公眾號。
以上活動規則視實際活動情況適時調整,最終以調整後的活動規則執行為準。
聯係人:古先生、徐先生 聯係電話:82006216、82511813
廣州市黃埔區商務局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