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於促進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工信規字〔2022〕4號)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於促進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工信規字〔2022〕5 號),現就我區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大廈或園區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一)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係、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範圍內;
(二)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園區運營企業或機構。
二、認定條件
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大廈或園區是指為智慧車載係統、核心零部件、智能網聯汽車企業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方麵的服務的產業載體。認定條件如下:
1、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麵積不少於10000 平方米;
2、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團隊成員5人以上;
3、已集聚智慧車載係統、核心零部件、智能網聯汽車企業數不低於5家(包含意向簽約企業,其中已完成注冊1家以上)。
三、申報材料
申請認定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大廈或園區的單位請填寫附件。
四、申請程序
申請認定的單位需在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資料。請申請認定的單位將材料用A4紙雙麵打印並裝訂成冊,加蓋公章版,紙質版(一式5份)和可編輯電子版(發電子郵件)報至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係電話:82052039,郵箱:gxjscfwc@hp.gov.cn,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212)。
附件: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園區(大廈)認定申請書.docx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