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經營服務單位:
現將《廣州市商務局關於2023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設事項申報工作的預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各口岸經營單位對照資金支持重點內容、標準,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申報,並於9月21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按有關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我局,我局初審後擇優篩選出符合條件的項目報市商務局。
附件:廣州市商務局關於2023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口岸方向)口岸建設事項申報工作的預通知.pdf
(聯係人及電話: 鄧誌輝,82119550,郵箱:kak@gd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