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2020年廣東省智能製造試點示範項目的跟蹤管理,並為2021年兌現區級獎勵做好準備,現開展2020年廣東省智能製造試點示範項目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範圍
2020年獲得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定通過,並由我局組織申報且在本區建設完工的廣東省智能製造試點示範項目。
二、驗收依據
項目申報書、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報通知、專項審計報告等相關文件。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如有變化,以批準調整後的文件為依據。本次驗收將以申報書的建設目標、建設內容、項目經濟效益指標、項目投資及相關指標為主要驗收依據。
三、驗收條件
(一)已完成項目申報書中規定的項目投資、主要建設內容(項目投資與原計劃誤差±20%以內);
(二)項目已基本達到預期經濟效益目標;
(三)財政資金使用規範,財務處理符合規定要求。
四、驗收所需材料
(一)驗收申請表(附件1);
(二)驗收總結報告(附件2);
(三)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實施和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報告;
(四)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報通知
(五)項目申報書;
(六)項目主要設備采購合同、工程合同、協議及發票一覽表和複印件;
(七)項目新增主要銷售或服務合同、協議及發票一覽表和複印件;
(八)其他證明材料
五、驗收內容
(一)項目投資完成情況;
(二)項目實施情況,即是否按項目申報書內容和進度實施;
(三)財政資金使用和財務處理情況;
(四)經濟目標實現情況,包括實現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及項目實施後對企業競爭力、節能降耗的作用等。
六、驗收程序
(一)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完工評價申請,於2021年1月15日前將驗收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報送區工信局,區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驗收工作;
(二)由第三方機構負責,成立由所屬行業技術、財務等專家組成的(不少於5人)項目驗收專家組,並推薦一名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
(三)召開驗收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專家審查項目的實施情況,聽取項目承擔單位的情況彙報,審閱項目申報材料並實地查看項目建設情況,按照上述驗收內容對項目出具驗收綜合意見;
(四)驗收過程中發現項目承擔單位完成規定的投資、建設內容和財政資金使用和財務處理不符合規定等問題,區工信局責成項目承擔單位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達成條件後,重新組織驗收。
(五)驗收工作完成後,第三方機構將項目驗收意見書一式兩份(含電子版)報送區工信局。
特此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3日
(聯係人:姚芳,聯係電話:8211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