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有關企業:
根據《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 中共廣州開發區工委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穗埔字〔2018〕12號)、《廣州開發區商務局 黃埔區商務局貫徹落實<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的實施細則》(穗開商務規字〔2019〕1號)文件要求,我局即將組織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采購區內工業企業產品獎勵申報工作,請符合要求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積極申報,於2020年8月10日前提交加蓋公章的相關材料至廣州黃埔區商務局(黃埔區水西路12號B棟309室)進行業務輔導,現將申報輔導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一)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民營企業,符合本辦法和本細則扶持條件的,均可享受本辦法和本細則規定的獎勵和扶持;
(二)其他營利性服務業指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民營企業是指除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在50%以上,下同)以外的內資企業。具體包括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集體聯營企業、其他聯營企業、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剔除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剔除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私營有限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內資企業;
(三)買方企業在購買當年為我區的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賣方企業在購買當年為我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四)買方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同比上一年度增長3%以上;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首年申請本獎勵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購買單個工業企業的產品,當年累計達到500萬元以上的;
2.第二、三年申請本獎勵的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符合第(1)項獎勵規定且當年購買本區工業企業產品累計金額比上一年度享受獎勵的購買金額增加100萬元以上。
備注:上述內容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數。
二、資助標準
(一)對首年申請本獎勵的買方企業按其當年購買企業總額的2%給予獎勵;
(二)對第二、三年申請本獎勵的買方企業按其當年購買總額比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給予獎勵;
每家買方企業獎勵金額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不超過按以下公式計算的封頂額:當年封頂額=該企業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90% -(該企業當年按照本區相關政策獲得的經營貢獻獎金額+高管人才獎勵金額+辦公用房補貼金額)。
備注:(一)購買金額的計算全年累計,不限於同一時間、同一產品或購買於同一公司;
(二)同一法人代表企業、隸屬於同一集團企業、關聯企業、控股企業、母子公司等相關企業之間互相采購產品不納入獎勵範圍;
(三)購買電、水、蒸汽、燃氣、燃汽油等公共生產資源和特種氣體等不納入獎勵範圍。
三、輔導材料
1.《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獎勵兌現申請表》(原件,法定(授權)代表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一證一碼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若相關工商信息有變更的必須提交工商變更核準通知書,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3.購買產品當年和上一年度的公司審計報告(原件,首年度申請獎勵的企業隻用提交當年的審計報告);
4.《購買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明細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5.當年和上一年累計購買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的專項審計報告(需分開企業列明細、產品及附加服務分開、附發票、銀行憑證等相關材料)(原件,首年度申請獎勵的企業隻用提供當年的專項審計報告);
6.統計關係證明(進入國家統計局一套表係統打印的買方和賣方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財務狀況表”,買方和賣方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
7.承諾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獎勵兌現申請表;
2.當年和上一年累計購買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的專項審計報告;
3.承諾書。
。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崔芸、陳梓晴;82111490、82111551)
主辦: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承辦: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係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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