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治理工作隊隊員5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告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職責
受聘者由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統一調配使用,工作區域為廣州市黃埔區,需輪流參與24小時在崗值班,服從工作調劑,適時分配至相關部門及街道工作。
崗位設置:共招聘社會治理工作隊隊員5名。其中,社會治理崗2名、法治建設崗3名。
1.社會治理崗主要負責:
(1)協助區相關部門參與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社會治理、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以及突發事件應對、化解矛盾等工作;
(2)開展社區網格化工作、健全組織網絡、發揮網格管理信息員的作用;
(3)協助區內各部門及街鎮開展臨時性階段性的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4)政策宣傳教育與綜合行政服務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法治建設崗主要負責:
(1)包含但不僅限於社會治理崗的基本工作職責;
(2)協助區相關部門開展法治建設工作。
(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年齡要求。
招考報名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3.學曆要求。
(1)社會治理崗。取得全日製本科及以上學曆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要求:社會工作(B030302)、漢語言文學(B050101)、現代管理類(專業大類04)。(參考附件-1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2)法治建設崗。取得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專業要求:法學類相關專業(參考附件-1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有疑問的,可攜相關資料現場確認。
應聘人員需於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
4.具有與崗位工作強度相匹配的身體素質條件,形象氣質較佳,體型勻稱,五官端正,無精神病史,無影響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體表無紋身、無明顯大麵積疤痕、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矯正視力達到4.9(0.8)以上,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或者有吸毒、參邪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或存在較為嚴重債務糾紛的;
(6)經招聘單位研究認定不適合從事該類工作的。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方式及時間。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資料(①報名表,詳見附件-2、含個人1寸電子照;②個人身份證掃描件;③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曆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國有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壓縮打包發送至郵箱:hpgzd@hp.gov.cn。
郵件主題:報考崗位(社會治理崗/法治建設崗)+姓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4日(周四)9時至12月15日(周五)18時。崗位報名逾期的,報名無效。報名時間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核的,另行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考試。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應達到相應職位招聘人數的1:5以上。未達到比例的,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另行通知)。
2.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或本人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需詳細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因填報信息不全或錯漏導致報名審核不通過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應聘人員所留聯係方式、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係到報考者本人,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相關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曆、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預計12月中下旬。
(2)筆試科目: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閉卷方式。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行政綜合能力、公共基礎知識及崗位相關知識能力。
(3)本次考試不指定具體參考用書。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鍾後未到的視為放棄考試,考試作弊,直接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招聘執行單位(黃埔區社會治理工作隊)申請現場核查一次。
2.麵試。
(1)麵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預計12月中下旬。
(2)麵試資格:麵試對象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如達不到該比例,麵試對象為筆試成績合格的實有人數。
(3)麵試形式:麵試采用綜合麵談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素質。
(4)麵試成績:麵試滿分100分(麵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麵試成績當場確認,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麵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參加麵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麵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麵試成績排序確定。
(五)資格複審
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等額確定資格複審對象,主要審核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複審材料提交時間以招考單位的通知為準。資格審核不合格及未按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凡有關資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複審材料:見附件-3
(六)體檢、毒品檢測、考察
1.體檢。按照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按麵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人選或重新組織招考。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人員需自負體檢費用。未按通知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毒品檢測。為防止涉毒人員進入社會治理工作隊,按照本公告要求,應聘人員需配合體檢醫院和用人單位開展毒品篩查工作(人體毛發生物檢材提取),被檢人的毛發檢測結果疑似為陽性的,判定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3.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情況,並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資格的,可在成績合格考生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聘用公示
考生經各環節考核考察合格後,在原招聘公告網站發布聘用公示,並依規辦理聘用手續。
(八)勞動合同及薪酬待遇
1.按照相關規定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
2.崗位人均工資福利開支約10-11萬元/年。
上述崗位的薪資待遇均包含單位及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和個人所得稅部分。
(九)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的,或在應聘過程和聘用期間弄虛作假,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責任。
2.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各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在考試環節隨身攜帶,證件不齊或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考試。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區社會治理工作隊負責解釋。
現場谘詢地點:廣州市黃埔區劉村新村西二街12號
招聘工作谘詢電話:020-82108607,聯係人:曾隊、彭隊。
谘詢時間: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