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和《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深化代理記賬行業“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等要求,同時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規定程序,區財政局在本地區2023年代理記賬機構名單中,抽取了20家代理記賬機構為檢查對象,現將相關事項予以公示。
一、檢查組成員及檢查對象
二、檢查時間
2024年4月-10月
三、檢查範圍和內容
本次區財政局檢查的範圍主要為2023年會計年度,重點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98 號)、會計準則製度的執行情況及其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任職資格等情況,包括:
(一)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會計造假等行為;
(二)近三年新修訂的會計準則實施情況,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執行情況;
(三)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
(四)代理記賬機構是否滿足設立條件和會計信息質量情況;
(五)代理記賬機構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六)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另外,廣州市立信企業谘詢有限公司、廣東彙中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廣州明智顧問有限公司、大信安企(廣州)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為黃埔區財政局和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跨部門聯合抽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檢查範圍和內容按其規定。
四、法律法規依據
本次檢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98 號)等法律法規開展。
檢查期間,歡迎以署名信、實名電話或麵談的方式向檢查組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檢查線索。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檢查人員的執法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
聯 係 人:張麗芬
聯係電話:020-82112006
郵箱:czj@hp.gov.cn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