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機構:
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1〕11號)、《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文廣旅〔2022〕1號)、《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文化人才工作室中期及結項驗收工作方案》(穗埔文廣旅〔2024〕3號)等文件要求,我局開展了2022年獲扶持的文化人才工作室中期驗收評審工作。經財務審核、驗收評審等環節,最終無項目通過初次中期驗收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現將項目評審結果公布。初次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在評審結束當天起的60天內進行整改完善,再次提交評審。
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