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鵬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你單位職工伍石池(身份證號碼:430524******4832)向廣州市黃埔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審核申請。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根據本規程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提出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工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發出《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催告通知書》。2024年3月14日我中心向你單位發出《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催告通知書》(編號:2024031301),但因無法妥投送達,現向單位公告送達該通知書,公告內容見附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
編號:2024031301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催告通知書
廣州鵬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你單位的工傷職工伍石池,身份證號碼:430524******4832,反映你單位不向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而提出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請。情況是否屬實,請你單位進行確認。
單位反饋意見:
經核實,我單位屬於下列 (請填列“第幾種情況”):
一、上述情況屬實,我單位同意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支付該工傷職工應該享受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二、上述情況屬實,我單位無法支付該工傷職工應該享受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社保經辦機構將對該工傷職工進行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同時取得要求你單位償還的權利)。
三、上述情況不屬實,我單位已經按規定支付了該工傷職工的下列工傷保險待遇,共支付 元(請單位提供相關收據或銀行憑證)。
同時 (填“存在”或“不存在”)應付未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對於應付未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我單位 (填“同意”或“無法”)在5個工作日內依法足額支付。
單位簽收人:
單位(蓋公章):
年 月 日
廣州市黃埔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03月13日
注:此通知若是通過郵寄送達,請單位於收到本通知起5個工作日內將意見速遞回我中心,否則我中心將按第二種情形處理。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新陽東路2號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4樓409辦公室
經辦人:符女士 聯係電話:020-8205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