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的相關要求,為做好我區2024年度使用總量控製類指標引進人才入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類別
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獨入統的分公司視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關規定的企業或機構(含省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本區內的中央駐穗機構及省屬企業,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一)省、市、區重點建設項目單位、重點企業;
(二)2023年度本區全庫納稅250萬元(含)以上的重點稅源企業或機構;
(三)經認定的總部型企業;
(四)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四上”高新技術企業;
(五)經認定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等一級金融分支機構;
(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七)其他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企業或機構。
由廣東省、廣州市稅務機關管轄的企業或機構,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受理申報。
二、申報人入戶條件
申報人員為本區引進單位核心崗位的經營管理人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和骨幹人才,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大專(含)以上學曆、或持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三級(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認定證書);
(二)已在本區引進單位就業且連續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新成立的單位申請人社保不少於6個月);
(三)離法定退休年齡3年以上。
在申報單位及其本區內關聯企業(即申報單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須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核查認定)調動的,其參加社會保險時間可一並計算。
三、受理時間及部門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對口服務單位受理。
四、申報材料
(一)用人單位提交材料:
1.單位申請函(自擬,內容一般包含用人單位上年度營業收入、納稅情況、所獲榮譽(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複印件)、申請人特長、能力、獲得表彰情況等基本情況介紹);
2.《廣州市黃埔區用人單位總量控製類人才引進需求申報統計表》(附件1);
3.單位的遴選方案(自擬,內容一般包含遴選原則、具體標準、審定程序、公示方式及公示時間等);
4.單位申報使用總量控製類指標引進人才入戶公示情況佐證材料(公示場景照片,需有公示時間,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5.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6.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納稅申報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7.統計關係證明材料:(1)“規模以上企業”進入“廣東省企業一套表平台”(國家統計局一套表係統),打印“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的最新月報、上一年度年報;(2)“規模以下企業”(未達到規模以上或者達到規模以上但尚未辦理入統手續的企業),到注冊地所屬街道統計站打印《查看法人單位表》;若單位信息變更,則由單位提供情況說明並加蓋公章;
8.在申報單位及其本區內關聯企業調動的,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相關查詢材料;
9.存在總、分公司申報情況的,需出具總公司營業執照或集團登記證及相關佐證材料;
10.上市企業提供上市掛牌的相關佐證材料;
1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提供錄用、轉任、調任、增人或入編的核準材料。
(二)申請人提交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麵);
2.廣東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證明;
3.學曆證書、學曆鑒定;
4.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網上查詢、確認、核驗材料等;
5.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納稅證明12366係統查詢截圖;
6.申請人專長、業績、所獲榮譽等佐證材料;
7.總量控製類人才引進承諾書(附件2)。
備注:用人單位須據實填報,複印件無需提交原件,所有提交資料需由用人單位在複印件上簽署“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公章。上述材料以“用人單位材料”“個人申請材料”兩個文件夾整理歸類,提交紙質和掃描電子版;《廣州市黃埔區用人單位總量控製類人才引進需求申報統計表》還需提供EXCEL電子表格版。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製定本單位的遴選方案,按照遴選方案核實申請人資料,研究擬定符合遴選標準的人才引進申報名單,並做優先次序排序,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向行業主管部門或對口服務單位提交單位及個人申報材料。
(二)推薦。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對口服務單位負責對申報單位資料進行審核,包括納稅、納統、經營異常、失信黑名單及被公安機關查處等情況,經內部審批流程出具初審意見,通過OA發函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審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辦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彙總、核實,提出複核意見和擬通過名單提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會研究、統籌、確定。
(四)辦理。經審核通過的引進人員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原則上2個月內在廣州市人事電子政務係統提交有關資料,完成人才引進申報手續。同時須於當年12月31日前領取電子入戶信息卡,並於入戶信息卡有效期內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入戶信息卡逾期將自動失效。
六、其他說明
(一)用人單位僅限於向1個行業主管部門或對口服務單位申報,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公開透明、按需引進、骨幹優先的原則,根據自身發展及用人實際需求,進行本單位人才遴選、公示和推薦。如果申請人因不符合申報範圍、條件或者遞交的申報材料未通過審核被淘汰,則該入戶指標名額自動作廢,用人單位不得遞補人選;
(三)申請人獲得入戶指標後,若需補充材料的,用人單位經辦人或申請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畢指定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四)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及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偽造勞動關係等情形的,將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第十一條規定嚴肅處理;
(五)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工作,認真做好遴選、推薦、申報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七、業務谘詢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聯係電話:020-82220030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用人單位總量控製類人才引進需求申報統計表》.doc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