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後資格複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1號)要求,現將廣州市黃埔區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考後資格複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核
(一)複核對象
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複核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穗財會〔2023〕1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曆,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曆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曆(學位)或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曆,相關學曆(學位)應於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上述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應於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分兩個年度報名的,均需符合當年度報考條件。
(三)複核時間和方式
複核申請時間為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複核”欄目進行線上辦理,逾期係統將關閉不再受理複核申請。
(四)複核材料清單
1.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及考生簽名的《2023年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可不蓋章)。該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點擊個人主頁的“報名表打印”菜單補打印。該表以考生報名時所填信息生成,已無法修改。
2. 考生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3. 學曆或學位證書,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若複核工作人員對學曆學位證書真偽存疑的,還需出具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曆認證報告,或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技工院校學曆認證報告。
4.考生簽名的《考生承諾書》(附件1)。
5.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簽名的《會計專業工作簡曆表》(附件2)。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使用原件拍照,圖片需居中、規整、清晰),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二、成績複查
考生對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於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複查”進行線上辦理,逾期係統將關閉不再受理複查申請。複查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複查結果考生可自行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查詢。成績複查需要一定時間,上述時間為申請複查時間,非複查結果答複截止時間,請考生耐心等待。(谘詢電話020-12345)
三、有關要求
(一)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全部科目通過的考生需參加考後資格複核並通過複核方可核發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後資格複核或資格複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會計中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資格複核通過考生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業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如網址有變化,以實際公布為準)發布的領證通知(製證時間較長,請耐心等待)。
2023年11月2日
(聯係人:鍾曉莊,聯係電話:8211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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