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訂的背景
質量強國戰略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高質量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我區高度重視質量工作,2008年在全省率先提出建設質量強區,2010年全省首個出台質量強區專項扶持政策。新黃埔區成立後於2017年發布《辦法》1.0版,2019年發布《辦法》2.0版。政策出台有力助推我區質量工作進入全國區(縣)級第一梯隊。市對區質量考核6次均獲A級,連續3年獲得市政府督查激勵表彰;累計獲市級以上政府質量獎13項(2019年以來9項),政府質量獎、標準製修訂、示範試點、國檢中心等質量考核指標均位居全市第一。2023年2月,黨中央 國務院公布《質量強國建設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明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綱要》主要任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促進產業、財政、金融、科技、貿易、環境、人才等方麵政策與質量政策協同,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本次修訂工作緊抓《綱要》新要求和新機遇,扶持和鼓勵我區企事業單位及除政府單位外的公共服務組織、個人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質量強國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精神,在質量、標準、品牌、檢驗檢測、認證活動中作出積極貢獻,包括項目、成果、活動等。
二、政策修訂依據
(一)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
(二)區域規劃性文件
《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新時期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作出示範行動計劃》。
三、政策亮點
新修訂版緊抓《綱要》新要求和新機遇,主要在3個方麵進行創新:
一是全國首個單獨設立“質量強基”章節,與《綱要》新提出的“構建高水平質量基礎設施”要求相符,對我區新通過驗收的,屬於《綱要》中重點指出的各類國家、省級質量基礎設施給予30萬元到150萬元扶持。
二是全國首創“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研製生產扶持”項目,對首次取得由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標準物質證書或標準樣品證書並市場化銷售的,按照每張證書不超過5萬元,每家企業最高30萬元的標準給予研製機構一次性扶持。
三是在推動黃埔標準、黃埔產品“走出去”方麵,新增“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標準扶持”項目,參照地方標準的扶持標準,按照每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主導單位扶持。
四、政策主要修訂內容
修訂版共6章25條,設立扶持項目23個,其中,品質強區11個、標準強區9個、質量強基3個。
第一章 總則。明確了製定依據、使用原則和扶持對象。
第二章 建設品質強區。本次修訂將2019年版《辦法》中“質量強區”和“品牌強區”整合成新版《辦法》的“品質強區”章節,具體條款進行修改整合,刪除了國際質量比對提升項目扶持的條款。
第三章 建設標準強區。本次修訂主要增加了第九條第(一)款 標準化國際獎項扶持和第十五條 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扶持。其餘部分條款表述和扶持標準進行了修訂。
第四章 推進質量強基。本次修訂新增該章節3條扶持政策,均為首次設立。
第五章 資金和績效管理。明確了資金申請、使用、監管具體要求,列明了免申即享項目的清單。
第六章 附則。明確部門分工和實施日期。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