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證照分離”、工程建設審批等改革部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深化承諾製信任審批改革,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一、背景情況
承諾製信任審批是我區“放管服”、營商環境改革的重要。2016年初我區在全國率先推行信任審批製,印發《廣州開發區關於推行信任審批製的通知》(穗開管辦〔2016〕23號),推出承諾製信任審批改革1.0版,率先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審批等6個事項推進實施。
在黃埔區和廣州開發區深度融合後,2018年6月,我區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推出承諾製信任審批改革2.0版,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方案》(穗開管辦〔2018〕43號)。首批納入13個部門91項審批事項,經過兩輪調整後,截至2020年底我區共有16個部門100項審批事項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
二、調整情況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清單》,在前期改革基礎上實行動態調整,其中8項因事項取消或調整不再實施承諾製信任審批,新增27項納入承諾製信任審批。調整後,共有20個部門119項審批事項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全信任4項、要件後補信任審批96項、非核心要件信任審批14項;另有5項待上級部門統一部署後確定信任審批類型。
三、政策亮點
一是行政審批進一步提速增效。本輪改革後,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的總體審批時限比一般程序壓減超40%。其中,36項事項實現當場審批,占比超三成;104項事項實現1天內辦結,占比近九成。例如,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後,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從9個工作日提速到當場審批,藥品經營許可(零售)從15個工作日提速到1天辦結。
二是改革領域進一步拓寬。本輪改革主要聚焦工程建設、商事登記、涉企經營等重點領域分類開展改革,其中,工程建設領域事項31項,占比超25%,商事登記領域事項占比僅30%,涉企經營領域事項由29項增加至47項。
三是工程項目審批進一步優化。本輪事項調整中,增加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等重點事項,補充了企業籌建審批鏈條,進一步優化了工程項目審批。
四是創新引入責任保險製度。本輪改革,為降低行政賠償風險,對涉及經濟利益價值較高、事中事後核查難度較大的涉企經營許可等事項,引入責任保險製度。目前,已為10個涉企經營核心部門超40項涉企經營審批事項提供保險保障,每次事故保額達80萬元,累計保額達350萬元。
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年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清單的通知
主辦: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承辦: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備案號: 粵ICP備2022017031號-1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網站標識碼:4401120001
0
视窗区
0
导航区
0
交互区
0
服务区
0
列表区
0
正文区
开启“阅读”后,点击文字或控件可以阅读其内容;双击文字或控件,则是操作对应的文字或控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