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19〕24號)第十三條和《關於進一步做好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行政規範性文件送審工作的通知》(穗埔府規〔2020〕208號)第四條要求,我局針對規範性文件《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做如下解讀:
一、出台背景、意義、必要性
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是“新基建”和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支撐和重要基石。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提出,“加快推進國產自主可控替代計劃,構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術體係”,國家高度重視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簡稱“信創”)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的戰略部署,落實《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國發〔2020〕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幹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0〕2號)、《廣州市加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若幹措施》(穗府辦規〔2020〕2號)、《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內容,大力推動我區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推動全產業鏈條要素整合優化和產業生態體係重構,創建國家級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基地,為廣東省、廣州市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提供試點經驗和示範引領,結合我區實際,2020年9月7日正式印發了《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發展辦法的通知》(穗埔府規〔2020〕17號),為便於該政策實施,明確政策中相關條款的具體內容及操作辦法,結合本區實際,我局製定了《實施細則》。
二、法律政策依據
製定依據及參考文件如下:
1、《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國發〔2020〕8號);
2、《國務院關於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國發〔2017〕50號);
3、關於印發《工業互聯網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工業互聯網專項工作組2018年工作計劃》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8〕188號);
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半導體及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幹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0〕2號);
5、《廣東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粵府辦〔2018〕14號);
6、《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23號);
7、《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粵大灣區〔2020〕1號);
8、《廣州市加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若幹措施》(穗府辦規〔2020〕2號);
9、《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號);
10、《廣州市推動區塊鏈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2022年)》;
11、《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辦法》(穗府〔2020〕2號);
12、《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辦法》(穗府〔2020〕3號);
13、《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
14、《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快 IAB 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穗開管辦〔2017〕77號);
15、《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穗開管辦〔2017〕68號);
16、《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加速區塊鏈產業引領變革若幹措施》(穗埔府規〔2019〕4號);
17、《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19〕9號)。
三、《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二十四條,包括總則、培育獎勵、成長獎勵、信創精英獎勵、平台獎勵、應用獎勵、基金支持、活動補貼、附則等內容。具體如下:
總則3條。主要介紹本實施細則的製定目的、適用對象及範圍;信創企業或機構定義以及信創企業、信創行業協會或聯盟、信創產業園的認定條件;
培育獎勵4條。主要對經認定信創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獎勵、租金補貼、裝修費用補貼以及對落戶本區經認定的信創領域的行業協會或聯盟等內容進行明確;
成長獎勵2條。主要對經認定信創企業當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獎勵相關條件、兌現程序、兌現要求等內容進行明確;
信創精英獎勵1條。對信創精英獎勵相關條件、兌現程序、兌現要求等內容進行明確;
平台獎勵2條。主要對通用軟硬件適配測試平台兌現要求及對經認定的信創產業園補貼運營管理機構實際運營費用等進行說明;
應用獎勵1條。主要對支持信創企業軟件產品研發、應用遷移、適配測試、信息服務創新在政務、教育、醫療、電力、交通、旅遊、司法等領域的應用項目等內容進行說明;
基金支持1條。主要明確鼓勵設立5億元規模信創產業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等;
活動補貼1條。主要對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的信創大賽、會議、論壇、展覽等具體內容明確;
此外,附則9條。主要是對獎勵申請及核發程序、資金管理及法律責任等方麵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