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穗埔商務規字〔2020〕4號 廣州市黃埔區商務局 廣州開發區商務局關於印發推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細則的通知
一、修訂背景
黨的十九大提出:“推動形成全麵開放新格局”、“拓展對外貿易,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推進貿易強國建設”、“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我區結合實際,由區商務局牽頭起草,2018年7月19日以管委會名義印發實施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推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埔府規〔2018〕13號),以建成全國營商環境一流、產業發展領先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中心為目標。由於實施意見涉及較多專業領域術語和操作環節,為配合實施意見的落地,2019年4月15日,我局相應配套出台了《關於印發<廣州開發區商務局關於推進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細則>的通知》(穗開商務規字〔2019〕2號)(下稱“實施意見細則”)。
今年來,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六穩”、“六保”工作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逐步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培育新形勢下我國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指示要求,不斷強化穩外貿工作抓手,實現對外貿易穩步增長,進一步推進我區跨境電商新業態快速發展勢在必行,相應優化相關實施細則十分必要。
二、修訂目的
(一)適應新時代要求,進一步規範業態發展。企業通過報送業務情況環節,政府主管部門可進一步掌握企業數量和對外貿易業務情況,便於企業後續跟進服務管理,以及問題困難協調解決。
(二)發展跨境電商,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在全球電子商務日漸成熟的趨勢下,跨境電商作為依附於互聯網發展的國際貿易新形勢和新手段,已成為發展最為迅速的貿易方式,發展潛力巨大,對於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有著重要意義。
(三)發展跨境電商,提升企業品牌競爭力。實施“互聯網+外貿”戰略,依托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吸引更多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外貿企業在我區集聚,使跨境電商成為產業轉型升級的新引擎、外貿增長的新動能;借跨境電商的東風打響中國製造在海外的品牌知名度,同時為國外產品進入中國市場提供渠道和展示窗口。
(四)發展跨境電商,促進貿易便利化。作為產業基礎發達,大力發展跨境電商,使之與我區產業和外貿發展相匹配,實現跨境電商、一般貿易、轉口貿易同步發展、相互促進,對促進貿易便利化、助推我區在形成全麵開放新格局中騰飛有重要意義。
三、修訂主要內容
(一)在第二條第三款增加“並到區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業務情況”內容,主要是為進一步掌握企業數量和對外貿易業務情況,便於企業後續跟進服務管理,以及問題困難協調解決。
(二)在第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分別刪除“第一個申請兌現年度為2019 年,即企業於2018 年達到條件後,2019年提出申請”、“對上述企業2018 年7 月19 日後所繳納費用,由企業貨物通關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先行代為退還,監管中心退還後於2019 年申請資金撥付。本細則出台後,企業免繳納條款所列費用,應繳費用由企業貨物通關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代為墊付,監管中心墊付後於下一季度申請資金撥付。”、“2018 年、2019 年”的相關表述,主要是修訂後的實施意見細則將於2020年實施,刪除不適時宜的表述。
(三)對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涉及“備案”的表述進行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