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關於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總部企業集群,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2020年2月15日,我區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3號),以下簡稱“總部經濟10條2.0”)。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總部經濟10條2.0》政策兌現的具體條件和要求,釋放政策紅利,推動全區的經濟建設、社會建設等各項事業,我局製定相關政策細則,確保《總部經濟10條2.0》各項政策落地落實見效,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
二、主要思路
《實施細則》圍繞項目落戶獎、經營貢獻獎、企業人才獎、辦公用房補貼、能級提升獎、品牌升級獎六個條款全方位對總部企業從落戶、成長、人才鼓勵、降低租房購房成本、鼓勵能級提升和品牌升級等維度給予扶持。
三、主要製定內容
《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主要內容為政策依據、三個前置條件、關於承諾書的規定、不適用的企業情形、總部企業應滿足的形態條件、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條件和年營業收入條件等。
《實施細則》第二章項目落戶獎明確了內外資企業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明確了有關用語和榜單的出處、明確了注冊資本的證明依據、明確了兌現部門的認定程序和此條款的特殊情形。
《實施細則》第三章經營貢獻獎明確了該條款對存量企業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說明了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存量和增量的定義、明確了對新遷入和新注冊企業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和特殊情形下的相關規定說明。
《實施細則》第四章企業人才獎明確了該條款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獎勵金額的計算方式、涉及個稅事宜兌現的指引參照文件和代扣代繳相關規定。
《實施細則》第五章辦公用房補貼明確了該條款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麵積核準方式和有關租房時間的界定。
《實施細則》第六章能級提升獎明確了該條款的獎勵條件、獎勵標準和兌現部門。
《實施細則》第七章品牌升級獎明確了該條款的獎勵條件、獎勵標準、相關榜單的出處和首次上榜多個榜單或榜單層級提升的兌現方式。
《實施細則》第八章附則明確了申請時間及要求、審核流程、從高不重複原則、各條款對應兌現部門、各企業類別對應兌現部門、各有關部門的協助要求、各企業類別的判斷依據、有關表述的解釋說明、小數點問題、預算方式、資金劃撥方式及有關事項、貨幣單位相關解釋、資金安全與責任追究、細則與政策同步實施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