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工業
互聯網產業發展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快建設製造強國,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國發〔2017〕5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23號)、《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州市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共建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示範基地戰略合作協議》內容,大力推動我區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推動全產業鏈條要素整合優化和產業生態體係重構,全麵促進製造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轉型升級,為全省工業互聯網發展提供試點經驗和示範引領,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工業製造業企業、工業互聯網服務商或機構,且承諾10年內注冊地址及辦公地址不遷離本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變更在本區的統計關係、不減少注冊資本。若被扶持企業或機構違反承諾,將追回已經發放的扶持金。
第三條 【支持產業資源集聚發展】對新落戶本區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實繳注冊資本達到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最高100萬元、最高200萬元獎勵。
第四條 【加快數字化升級改造】開展工業設備上平台“領跑者”計劃。鼓勵通過標準通信接口、協議轉換、傳感設備、邊緣計算等采集方式實現生產過程設備、智能裝備產品數據在平台上彙集,開展設備數字化管理、設備在線故障診斷、預測性維護、產能提升、節能降耗、質量管理等分析應用。對於“上平台”的生產過程設備、智能裝備產品,按照每台(套)“上平台”設備給予最高2000元全額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0萬元。
開展中小企業核心業務上雲“加速”計劃。降低中小型工業企業工業軟件工具使用成本,圍繞企業關注的成本、效率、品質等問題,加快中小企業工業互聯網應用普及,對使用雲化工業軟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業企業,按其使用雲化工業軟件的實際費用及配套工具采購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20萬元。
開展工業互聯網標杆品牌計劃。支持本區工業企業以降本、提質、增效為目標開展工業互聯網應用,打造互聯工廠和全透明數字車間,形成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製和服務化延伸等應用模式。對工業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物流配送、售後服務、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環節實施工業互聯網集成應用,經評定,應用效果明顯、具有標杆示範意義的,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入金額的3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區內港資、澳資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發揮技術優勢積極參與工業互聯網標杆項目建設,每年打造5個“港澳工業互聯網應用示範標杆”。
第五條 【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本區工業企業探索基於標識解析的供應鏈管理、工廠內物流、關鍵產品追溯、個性化定製、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轉型升級,對開展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創新應用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補貼,補助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對參與建設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並取得良好應用效果的工業企業、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工業互聯網協會或聯盟按參與投資額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六條 【培育協同共贏平台體係】支持基於自主可控工業操作係統的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及推廣應用,加快工業大數據係統、工業數據建模和分析、工業微服務框架、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算法庫、開發工具和組件庫等平台關鍵技術研發。對安全穩定、資源豐富、服務完善、創新活躍且取得良好應用效果的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台,給予最高500萬元平台建設費用,補助不超過平台建設總投入的30%。
支持麵向汽車、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機械製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船舶製造、定製家居、能源等行業升級需求建設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台,對具備特色功能並取得良好應用效果的特定行業工業互聯網平台,給予最高300萬元平台建設費用,補助不超過平台建設總投入的30%。
支持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做大做強,鼓勵其在製造業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中開展的5G、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新興技術融合應用上自主創新,對納入“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的平台服務商和解決方案商,給予累計最高180萬元核心產品研發費用。
第七條 【強化產業生態支撐能力】鼓勵服務商麵向區內企業提供工業互聯網應用評估或解決方案測試,對區內企業使用經本區認定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的評估類、測試類產品或服務,給予產品或服務費用的30%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5萬元。
鼓勵企業將自主創新技術形成工業互聯網技術標準,對牽頭製定工業互聯網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的企業、單位,在標準(規範)公告並執行後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年度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 【鼓勵關鍵技術創新應用】培育基於研發設計、生產製造、運營維護和經營管理等製造業關鍵業務環節的重點需求的安全可靠、基礎共性、行業通用的新型工業互聯網APP,形成一批與行業特點緊密結合的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對具有行業競爭力的高價值、高質量的工業APP最高給予300萬元補助。
第九條 【提升信息安全防護能力】提高工業物聯網係統、工業控製係統、工業應用係統等領域的自主可控信息安全防護能力,支持攻擊防護、漏洞挖掘、入侵發現、態勢感知、安全審計、安全可信工業用芯片、自主可控工業控製服務器、自主可控工業操作係統等工業信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與應用推廣,對通過安全評估且投入市場的工業信息安全產品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產品和技術推廣費用。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裏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獎勵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屆滿或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