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黃埔區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於促進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發展辦法》(下稱《發展辦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
《發展辦法》由目的、適用範圍、產業鏈補鏈強鏈、攻克關鍵核心技術、推進“車”“芯”硬件軟件協同、構建應用場景生態圈、上下遊產業配套和附則等8條構成,為全方位、多角度促進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發展提供了具體措施和落實方法、明確了目標和適用範圍,旨在搶抓汽車產業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發展戰略機遇,優化提升汽車產業結構,打造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新優勢。
《發展辦法》指出,應發揮汽車產業鏈“雙鏈製”機製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產業鏈招商,以商引商、產投聯動,圍繞環境感知、互聯交互、運算決策及智能執行等重點領域補鏈強鏈,培育壯大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產業集群。
其中,對新引進並入駐該區“智慧車載係統及核心零部件”大廈或園區,且實繳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上的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生產用房且自用的,在本辦法有效期內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0萬元。
《發展辦法》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聯合攻關,開展複雜係統體係架構、複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製、人機交互及人機共駕、車路交互、網絡安全等前瞻技術研發。對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實行“揭榜掛帥”,對成功攻克的項目按該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發展辦法》鼓勵推動車規級芯片設計、測試和生產,建立車規級芯片等核心零部件備份清單,圍繞高端MCU、IGBT等緊缺芯片及功率器件,支持整車零部件企業協同、科研院所產學研合作,聯合開展攻關。
對車規級芯片新通過AEC-Q100認證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購買報建手續齊全、通過節能審查和驗收以及機房運行安全測評等合法合規數據中心服務的整車企業或智能網聯汽車運營/測試企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發展辦法》還支持企業研發的新產品或新技術成果在政府財政建設的項目中先行應用,有序開放自動駕駛出租車、公交客運、短途接駁、物流配送、環衛清掃等特定行業,以及景區、園區、停車場等特定區域的場景應用,加快自動駕駛、操作係統、基礎設施應用場景的技術開發和突破;提出依托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先行試點區建設,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首台(套)示範應用,促進高端製造裝備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推廣應用。
其中,對研發生產的產品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廣東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廣州市首台(套)重點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並實現銷售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裝備、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綜合利用裝備和智能網聯汽車核心關鍵零部件的相關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
《發展辦法》建議,強化龍頭整車企業產業鏈垂直整合能力,鼓勵整車企業供應鏈就近化、多元化重構,支持核心零部件企業納入整車企業供應鏈體係。支持整車企業和核心零部件企業深化合作,協同加大技術和產品適配力度,大手拉小手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
(吳雨倫 羅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