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政策如何製定,必須先聽企業家們怎麼說;鑄實、磨快市場主體監督“利劍”,確保投訴舉報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反饋……日前,黃埔出台《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營商環境建設辦法》(下稱“《辦法》”),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優化營商環境導向,進一步完善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製。
《辦法》從製定目的、適用範圍、意見建議征集、參與涉企政策製定、投訴舉報機製等方麵提出了二十八條舉措,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導向,完善營商環境體製機製建設。
其中,在參與涉企政策製定方麵,《辦法》明確,未履行征求企業意見程序的涉企政策不予提交政府審議,為保障市場主體參與涉企政策製定上了“保險閥”。同時,在涉企政策出台後的實施和調整過程中也要充分聽取市場主體的意見。在建立和完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機製方麵,《辦法》支持和鼓勵市場主體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建立投訴舉報台賬管理機製並與紀檢部門加強合作,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據介紹,凡是在黃埔區範圍內的市場主體均可參與優化營商環境意見建議征集、涉企政策製定和監督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等營商環境建設活動。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有呼必應”平台、電子郵箱、電話、信函等載體,向區營商環境建設相關職能部門提出。(供稿:張成 範敏玲 丁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