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鎮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和法治為民,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全麵落實省、市、區法治建設指標體係,不斷提升轄區依法治理和科學民主決策水平,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現將我鎮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建設落實情況
(一) 加強組織領導,全麵落實法治建設。
我鎮自掛牌成立以來,為加強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處理法治建設工作。設立鎮法製工作室,配備專業法製員,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對依法行政和執法行為提供合法性審查和法律意見。
(二)嚴格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
堅持實行“辦、審、定”三分離製度,按照“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權責,落實責任。自2019年我鎮掛牌成立以來,有50%的行政執法人員辦理了執法證件,2020年新增4人,並持證上崗。加強對綜治、計生、農林水利、綜合執法、城管等方麵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處罰公正合理,執法文書規範,案卷規範、完整。同時,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著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三)推行政務公開,建設陽光政府。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組織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政務公開原則,主要通過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子欄目以及微信公眾號“黃埔新龍發布”發布政務信息,網站信息發布約115條。將必須公開的政務信息和辦事程序、服務電話、投訴電話、投訴郵箱對外公開,進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為群眾和服務對象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達到便民、利民的目的。2020年,我鎮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1宗,其中網上申請5宗,書麵申請6宗,我鎮依據不同情形,及時給予申請人答複。
(四)健全工作機製,提高行政決策科學水平。
結合“三重一大”事項科學決策製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行政決策集體研究決策與合法性審查製度。重大事項行政決策由鎮黨委或政府工作會議研究審議。會議召開前,有關議題由鎮依法行政領導小組進行合法性審查。在重大事項決策上,嚴格落實重大決策責任追究製度,對重大決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實現決策權力和決策責任相統一。同時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提高決策的合法性與科學性。
(五)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法治保障能力。
帶領鎮黨委及幹部職工深入貫徹落實新《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法》,認真做好行政複議答複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充實行政應訴工作隊伍,提升行政應訴能力。健全行政應訴工作機製,明確應訴工作要求。加強對行政應訴工作的總結、研究和分析,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2020年,共有行政複議9件,行政訴訟70件,民事訴訟4件,其中大部分都是作為原九龍鎮政府承接主體承接而來的案件。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組織全鎮48名公務員、事業編人員36人、工勤2人、雇員9人、編外人員278名全員參加學法用法考試並通過測試。
(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實現轄區平安穩定。
嚴格落實信訪製度,建立健全領導接訪日製度,積極處理群眾反映的各類信訪件,耐心細致地做好來訪者的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2020年,我鎮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雲信訪係統、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共1017宗,如期辦結999宗,辦結率為98.23%。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市政管理、“三舊”改造、征地拆遷、物業管理、疫情防控、生態補償金等。鎮領導共開展接訪23次,接訪群眾26批次、47人次,以“注重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為核心,切實解決群眾的各類問題,群眾認可度不斷提高。
二、法治建設工作亮點
(一)完善政府法律顧問製度。
參照區有關重大行政決定的規定,2020年,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在單位內部文件法製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案件審核、合同審核、行政複議及訴訟案件辦理等方麵,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要求其給出專業的法律意見,再結合實際工作作出依法合規的決策。截止年底,法律顧問審核各類合同文件近百份,其中主要是外嫁女、征地拆遷、規劃建設等方麵。法律顧問的引入,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決策的科學性。
(二)落實一村居一法律顧問製度。
我鎮有11個村,1個社區,12個村(社區)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覆蓋率達100%。“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開展,為村民帶來了“看得見”的福利,進一步滿足群眾法律服務需求,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三)全民參與普法。
結合人民調解宣傳月、法律援助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等,廣泛開展大型主題宣傳活動。全年舉辦普法講座48場次、法律谘詢活動28場次,開展戶外宣傳活動28場次,更換12個法治宣傳欄內容共4期,通過開展講座、谘詢活動、戶外宣傳、組織誌願者等方式派發普法宣傳單張24000餘份,派發宣傳小禮品12000多份,總受教育人群超20000人次。同時,邀請法律顧問為司法所的社區服刑人員集中教育法製講座4場次。
(四)加強人大監督。
在鎮黨委領導下,人大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參與鎮的重大決策部署、重大項目審計、經費支出審計等工作,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保障鎮各項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防止出現嚴重失誤和損失。先後代表進社區活動12次,接待群眾25人次,聽取專項工作報告12次,代表履職386人次,解決民生問題9件,收到人大代表建議、意見12件,全部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完畢並答複代表,同時,對鎮政府在解決民生實事上提出了建議並監督落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製約和監督,保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各項民主權利。
三、 2021年法治建設工作要點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一是認真謀劃部署,製定印發《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任務清單、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二是在上年度示範創建基礎上,進一步總結經驗,對照考評細則,合理的製定實施方案。三是加大督察力度,按照上級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突出考評重點,優化考評程序,開展定期不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
(二)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一是優化政府結構職能。結合機構改革,調整優化職能配置。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確保權責清單同“三定”方案有效銜接。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開展“套餐式”政務服務工作,力爭 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三是推行新型監管方式。全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防止監管不到位的現象。推進綜合執法和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
(三)加快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決策程序。 建立健全公眾參與、 專家論證、 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決策程序,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常態化。二是注重法律顧問作用。提高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製度建設、行政應訴、合作項目洽談、遺留問題破解等方麵的參與度。三是強化依法行政製度。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合法性審查和報備製度。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完善行政複議審理機製,提高行政複議辦案質量。二是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效聯動機製。三是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機製,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共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新龍鎮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