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中黃書院培訓中心:
你方申請變更名稱及變更舉辦者名稱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第六條的規定,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270000371)名稱由廣州市黃埔區中黃書院培訓中心(企業法人登記名稱:廣州市中黃書院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變更為廣州市黃埔區中黃公學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舉辦者名稱由廣州中黃世界書院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變更為廣州明峰公學谘詢有限公司;辦學許可證號由教民144011270000371修正為教民144011270000379。其他內容不變。
請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法依規辦學,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你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2年11月14日
(聯係人: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