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公辦養老機構輪候入住流程
一、申請輪候的條件
具有本區戶籍且年滿60周歲老年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提出申請輪候入住公辦養老機構:
1.無傳染病或傳染病已治愈,或經傳染病專科醫院診斷無傳染性的;
2.無患嚴重精神障礙且無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為及不存在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
3.已按規定接受老年人照顧需求評估且評估結果在有效期內的。
為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可不受戶籍限製。
二、申請輪候的方式
申請人可以通過廣州市為老服務綜合平台(https://wlpt.gzmz.gov.cn/front/door/index/index)申請輪候公辦養老機構、照護需求綜合評估、授權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服務。
照護需求綜合評估方式、收費標準等按照本市老年人照護需求綜合評估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村(居)委會可為老年人申請輪候公辦養老機構協助提供便利化服務。
三、輪候通道的劃分
公辦養老機構輪候通道按照優先次序分為特殊保障通道、優先輪候通道和普通輪候通道。
1.特殊保障通道麵向有集中供養意願且戶籍所在街鎮或相鄰街鎮的供養服務機構無法提供集中供養服務的特困人員。公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省、市關於落實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有關要求做到應收盡收,應養盡養。
2.優先輪候通道麵向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老年的烈士遺屬、享受撫恤補助的老年優撫對象、榮立三等功以上的老年退役軍人、為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其他經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可以優先輪候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老年人。
3.普通輪候通道麵向除本款第1、2項情形之外的老年人。孤寡老年人先於本通道內其他老年人輪候入住。
同一輪候通道按照申請人的照顧需求評估等級,由高至低逐級排序。照顧需求評估等級相同的,再按照申請人的申請時間(指在為老平台上申請輪候的時間)先後順序排序。
四、輪候誌願
本區戶籍申請人可以從市級公辦養老機構和黃埔區區級公辦養老機構申請選擇兩個輪候誌願。(黃埔區區級公辦養老機構:黃埔區老人院和黃埔區蘿崗福利院)
1.普通輪候通道的申請人還可以選擇兩個跨區輪候誌願(不含市級公辦養老機構)。由同意接受跨區輪候的公辦養老機構按照跨區輪候隊列先後順序安排入住。
2.為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戶籍申請人可以從市級公辦養老機構和本市居住地所在區的區級公辦養老機構申選擇兩個輪候誌願。
五、申請流程
1.申請人可以通過廣州市為老服務綜合平台(以下簡稱“為老平台”)申請輪候公辦養老機構、照顧需求評估、授權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服務。
2.市家庭經濟核對和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在收到輪候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核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入輪候隊列。
3.公辦養老機構在產生空餘床位後的2個工作日內通過為老平台發布床位信息,並按照輪候隊列先後順序通知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現場接受資格核實。
對於公辦養老機構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短信均無法取得聯係的申請人,由市家庭經濟核對和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通過市民政部門公眾網以公告形式告知其在3個工作日內主動聯係公辦養老機構接受資格核實。申請人未按期接受資格核實的,視同放棄本輪候誌願,由公辦養老機構作退出輪候處理。
4.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接受資格審核。
5.申請人對資格核實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由公辦養老機構協助向主管民政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民政部門在收到複核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並將複核結果書麵通知申請人和公辦養老機構。民政部門作出的複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6.公辦養老機構按申請人完成資格核實時間先後順序,通知與空餘床位類別一致的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入住手續。申請人未按期辦理入住手續的,視同放棄本輪候誌願,由公辦養老機構作退出輪候處理。
7.申請人接到公辦養老機構的資格核實、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後,因緊急住院治療無法按期辦理且向公辦養老機構出示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結論的,由公辦養老機構適當延長其資格核實、辦理入住手續期限。
公辦養老機構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