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衛生健康委、區司法局的有力指導下,不斷強化法治意識,進一步提高黃埔區衛生健康係統的法治建設特別是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依法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現將黃埔區衛生健康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法治政府統籌協調能力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黃埔區衛生健康局製定了《2021年區衛生健康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公務員法、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學習,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動力,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強化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人才建設
一是加強對執法人員開展法律和業務培訓,通過自學、聽取專題法製講座等方式,掌握了《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行政複議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進一步提高了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二是組織區衛健係統開展國家工作人員2021年學法考試,全衛健係統1475名在職在崗幹部參加執法考試,參考率為100%,通過率為100%。三是依法做好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時注銷調離本單位、退休的人員的執法證;組織新進人員、無執法考試成績人員、執法證過期人員參加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網上考試,確保全部執法人員持證上崗。
二、深化政務服務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一)為方便群眾辦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全麵清理並取消涉及群眾辦事的各種不必要證明,最大程度便利群眾。二是優化政務服務。依托政務服務平台,進一步優化申請程序、減少證明材料、縮短辦結周期,申請人隻需在手機或電腦上提交材料,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進一步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裏”。 行政許可“時限壓縮率”從2020年的 87.84%提升至94.58%、“即辦率”從2020年度的54.04%提升至85.37%,辦事不用跑率、辦理項導率、辦材料導辦率、區域通辦率、綜合受理率、可網辦率均達到100%。
(二)推進智能審批+政務服務
2020年年底,黃埔區衛生健康局在“秒批”政務服務基礎上,積極響應區的號召推出新一批“智能秒批(核)”事項,區衛生健康局納入首批智能秒批(核)事項共16項,至今辦理了智能秒批事項12件。無人工參與的智能審批服務能實現“智能申報、自動審核、網上發證”,為人工審批“解絆”,為辦事企業群眾“鬆綁”,切實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智能秒批(核)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優勢資源,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大膽闖、大膽試,實現從“人工秒批”向“智能秒批”的新跨越。
(三)實行“跨省通辦”服務
為推進北京、天津、廣州三地經開區“跨省通辦”相關工作,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區衛生健康局完善首批“跨省通辦”事項清單材料規範和指南,方便京津兩地審批人員和市場主體了解辦事信息和流程。並於11月初完成人員的培訓工作。
(四)做好市級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第17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穗府〔2021〕1號),承接市衛健委委托政務服務事項31項、移出清單11項。
三、落實製度,規範行為,依法全麵履行職責。
(一)全麵做好權責清單的梳理工作
按照市、區兩級政府部門的部署,全麵做好區衛生健康局依法依職責承擔的權責清單梳理工作。共梳理權責清單348項,其中行政許可59項,行政處罰237項,行政強製2項,行政給付4項,行政檢查22項,行政確認2項,行政獎勵7項,其他行政權力15項,明確行政權力的要求和權限。
(二)落實完善行政執法三項製度
一是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辦法》的要求,對納入區衛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執法事項的,在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全部經過法製審核,2021年法製審核行政處罰事項25宗、行政許可事項17宗。二是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要求,及時、主動在廣州市信用信息係統、廣東省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會公示行政執法信息。
(三)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區衛生健康局製定了《黃埔區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製度實施方案》,健全綜合執法監督機製,明晰各項管理職能,強化醫療機構、公共場所、飲用水、職業健康等綜合監管,嚴厲打擊代孕、無證行醫“黑診所”、非法醫療美容等非法行醫行為。截至2021年11月15日,區衛生健康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3821人次,執法車輛3992車次,檢查各類監管單位4713間次,其中公共場所單位924間次,醫療機構2213間次,學校89間次,生活飲用水單位72間次,傳染病衛生監督764間次,放射衛生83間次,職業衛生85間次,職業健康檢查機構6間次,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1間次,控煙工作檢查476間次,下達各類執法文書2377份。
(四)嚴格遵守行政處罰各項程序規定
從調查取證到行政處罰決定作出等全部環節,表明身份製度、權利告知製度及陳述申辯製度、聽證製度等法律製度均能在執法文書中體現。重視保障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在當事人陳述申辯後,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複核,在當事人申請聽證並依法聽證後,根據調查的最終結果,作出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區衛生健康局在衛生健康執法過程中嚴格落實執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規定,落實回避告知、身份告知等程序性要求,既保護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提高了執法的權威和效果。共實施行政處罰522宗,其中醫療衛生類處罰308宗,公共場所類處罰188宗,職業衛生處罰8宗,學校衛生處罰13宗,放射衛生處罰5宗,累計罰款金額57.651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9697萬。
(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抽取行政處罰案卷20份,許可案卷30份,專業範圍覆蓋公共場所衛生、醫療衛生、放射衛生等,行政執法案件總體質量較好,主要問題:一是在現場勘驗時,執法文書填寫的現場信息不完整,無標明檢查地點,缺少相關執法人員表示身份、證件信息記錄;二個別現場筆錄、詢問筆錄表述不夠規範等。
(六)依法做好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答複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全麵落實業務承辦機構行政複議答複和行政訴訟出庭應訴職責,按規定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今年區衛生健康局的行政訴訟案件2宗、行政複議案件1宗,其中關愛精神康複醫院二審訴訟案件區衛生健康局勝訴,其餘案件更在審理中。接到行政處罰聽證申請5宗,全部按規定組織聽證會,現已全部辦結。
(七)積極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一是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穗府〔2021〕9號),自2021年9月15日起,區衛健局32項行政處罰事項、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製措施權由鎮街一並實施。區衛生健康局已函告各鎮街下放的具體執法事項,同時在網上向社會公示。二是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公告》(穗府〔2021〕9號),積極推進32項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下放到各鎮街,編製了一套行政處罰工作指引、一套法律法規彙編,組織一次執法業務培訓會,梳理了一份企業名單,並做好業務科室與各鎮街的對接,以便各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強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一)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國家隨機抽查任務,做好隨機監督抽查與日常監督工作的銜接,及時公開和上報國家隨機監督抽查結果。今年區衛生健康局接受國家衛健委下達的雙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共128項,職業衛生用人單位50家,接到任務後,召開工作推進會統籌協調工作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加強與區疾控、第三方檢測機構等檢測技術部門協同,及時錄入國家信息平台,於10月中旬在全市率先提前100%完成全部雙隨機任務並完成公示工作。
(二)推動“信用中國”監管工作規範化。一是結合日常監督工作,加大宣傳“信用中國”等信用建設平台,製定《信用修複告知書》,告知行政相對人行政處罰信息的公示方式及期限、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複的條件和方式等,加強對誠信典型案例與失信懲戒案例的宣傳推介,營造濃厚社會誠信氛圍;二是明確程序製度標準,規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錄入工作,嚴格落實行政處罰的執法結果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截至目前,黃埔區衛生監督所完成行政處罰公示 107宗,行政檢查公示223;三是梳理彙總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名單,通過QQ、微信、電話等方式,指引履行了法定義務,並達到最短公示期限行政相對人完成信用修複。
五、本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不足之處:一是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三項製度”工作仍需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質量需要進一步改進和提高;二是全區衛生健康係統法治建設領域麵臨一些執法難點,比如無證行醫進門難,查處難;“兩非”案件查處手段和力度還有待提高;惡意投訴、重複投訴處理難等問題。三是監管對象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的納入“黑名單”管理,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效應尚未發揮。
(二)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員特別是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目前無專職法律人員。隨著醫療機構監管工作的深入開展,監管重點從執業資質的合法性逐漸延伸到執業行為的規範性、合理性,專業性越來越強,對執法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目前在崗一線執法人員的專業知識儲備仍有欠缺;二是法製宣傳的方式和效果有待進一步改進,針對一些通過惡意投訴實現目的的市民需要進一步研究處理的方式方法;三是法律規定有滯後和不合理之處,有些規定操作性不強。四是信用信息與其他部門尚未形成信息共享,難以發揮震懾作用。
六、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工作。進一步提升法製稽查事前預防和事中控製功能。
(二)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和服務製度改革,逐步推動秒批事項的落實,進一步做好政務服務工作。落實“證照分離”製度,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三)探索將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並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於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依法施行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
(四)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職業素養和紀律教育,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