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頌君(性別:男;民族:漢族;身份證號碼:4414241975****4218;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旺村村旺村東路7號一樓;聯係電話:13424564973):
本機關依法查明你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擅自在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旺村村旺村東路7號行醫,為患者提供口腔診療服務活動。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予以你沒收醫療器械、並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因《行政處罰決定書》無法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或郵寄送達等方式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穗埔衛醫罰〔2020〕013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你可於工作日至本機關(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彙星路81號人防樓C棟517室;聯係人:鄒國龍;聯係電話:82116766)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穗埔衛醫罰〔2020〕013號)和《廣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逾期不領取視為送達。
你應於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執行本處罰決定。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或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起訴,行政複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