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汙染源的排汙許可製度”是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生態環境領域重要改革任務,經過2020年對現存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全覆蓋的攻堅,黃埔區基本實現了發證登記的全覆蓋任務。2021年3月1日《排汙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黃埔區結合服務和監管,深入貫徹落實排汙許可製度,進一步強化排汙單位的主體責任、規範排汙行為、切實改善環境治理。
應發盡發,確保排汙許可全覆蓋
黃埔區作為廣州市傳統工業聚集區,工業門類齊全,覆蓋《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大部分行業,根據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數據即有3500家以上的固定汙染源。固定汙染源數量大,種類多,排汙情況複雜。黃埔分局聯合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和各街鎮克服重重困難,努力創造條件完成了相關工作。截至今年5月,除已關停或不納入《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管理的單位外,已為黃埔區422家排汙單位核發排汙許可證,其中重點管理80家,簡化管理342家,組織2388家排汙單位完成排汙許可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全覆蓋。
一舉兩得,延伸監管服務為企業
排汙許可證是依法依規規範排汙單位排汙行為的法律文書,也是對排汙單位合法排汙權益的保護。黃埔分局通過及時將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各類清單移交分局環境監察大隊,形成管理和執法合力,勇於擔當作為,正確診斷和處理排汙單位在環境管理方麵存在的疑難問題,做到熱情幫扶指導與強化執法監督並重。在執法監督的同時,各執法人員也同步對《條例》等相關排汙許可法律法規進行普法宣傳,對存在《條例》要求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協助其及時糾正和整改。下一步還將印發包括《條例》等內容在內的環境保護宣傳小冊子,實行“送法上門”,幫助排汙單位樹立排汙主體責任意識,落實環保主體責任。
強化學習,將《條例》內容融入日常工作
2月24日,全國宣傳貫徹《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視頻會議召開,黃埔分局設立視頻會議分會場,分局領導班子、相關業務負責同誌參加了會議。會後,黃埔分局組織局內學習會強調排汙許可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分局相關處室提高政治站位,認真領會會議精神,加強對《條例》的宣傳學習,並融入到日常各項工作任務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