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新龍鎮人民政府:
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細則》(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要求,現就土地流轉項目申請補助資金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事項
農村土地經營權轉出補助、農村土地經營權轉入補助、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扶持
二、補助對象、條件及標準
(一)補助對象
流轉合同在《實施辦法》有效期內(從2021年3月29日起計算)簽訂且生效,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且滿足以下條件的流轉農戶(轉出方)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入方,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資公司,以下簡稱農村集體):
(二)補助條件
1.流轉農戶(轉出方)補助條件:
(1)將土地經營權連片流轉給同一農村集體;
(2)若幹承包戶(轉出方)連片流轉土地麵積在50畝以上;
2.農村集體(轉入方)補助條件:
(1)同一農村集體連片轉入土地經營權;
(2)連片轉入土地麵積在50畝以上;
3.農村集體(轉入方)扶持條件:
(1)農村集體通過區農村集體“三資”平台進行土地經營權流轉;
(2)土地經營權流向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公園、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等現代農業建設平台或農業經營主體;
(3)連片流轉土地麵積在50畝以上;
符合補助條件的流轉農戶(轉出方)、農村集體(轉入方),在《實施辦法》有效期內最高補助年限5年;農村集體因土地經營權流轉獲得的補助及扶持資金納入本農村集體補助收入管理。
(三)補助標準
土地承包戶(轉出方)將集中連片麵積50畝以上的耕地(含魚塘、園地)、林地流轉給農村集體(轉入方)的,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助:
1.對流轉農戶(轉出方)分別按耕地(含魚塘、園地)每年每畝300元、林地每年每畝100元給予補助;
2.對農村集體(轉入方)分別按耕地(含魚塘、園地)每年每畝700元、林地每年每畝100元給予補助;
3.對農村集體(轉入方)按每畝100元給予一次性流轉獎勵。
三、申報時間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
上述時間內,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即原“區政策兌現服務係統”,網址:http://zcdx.gdd.gov.cn)會開放申請渠道,受理時間至截止日當天17:00。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農村集體按照《申請農村土地經營權轉出補助辦事指南》、《申請農村土地經營權轉入補助辦事指南》、《申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扶持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申請注冊和提交預審。考慮到預審可能存在不通過的情況,請合理安排預審時間,確保在上述時間內通過預審,並到政策兌現窗口提交紙質材料。
逾期未完成申報的視為放棄申報,不再受理。請各街道辦事處、新龍鎮人民政府將此通知轉發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四、受理地址
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五、聯係方式
1.區政策兌現窗口:82114062
2.區農業農村局:821116852、13538914251(農村經營管理科)
本通知未盡事宜以政策兌現係統公布的辦事指南為準。
附件6: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附件7: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細則》的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6月27日
(聯係人:黃萍、李少霞,聯係電話:82481869、82387552)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