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
為規範我區設施農業扶持項目管理,調動農業投資積極性,落實《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穗埔農規字〔2021〕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細則》(穗埔農規字〔2021〕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製定了《2022年度黃埔區設施農業扶持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我局將組織2022年度黃埔區設施農業扶持申報工作,請各鎮街認真組織、大力發動轄區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按要求積極申報設施農業項目扶持,設施農業項目在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新建並竣工的,項目單位於2023年5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詳見附件2)紙質版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報我局農業漁業管理科。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6日
(聯係人:胡永儀、謝惜芬,聯係電話:82481603)
2022年度黃埔區設施農業扶持實施方案
為調動農業企業和農業生產者投資農業的積極性,發揮農業財政資金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引導與帶動作用,依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穗埔農規字〔2021〕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細則》(穗埔農規字〔2021〕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通過設施農業項目的扶持,支持農業設施建設,促進現代農業高質量快速發展,提高產能,增加農業生產者效益。
二、政策內容
每年財政安排不超過1000 萬元的資金,遴選現代設施農業總投資額100 萬元以上的項目,最高按現代設施農業總投資的1/3 給予補助。對已獲得國家、省、市扶持的項目,區財政扶持金額與上級合計補助金額不超過設施農業總投資的50%。每個項目最高補助500 萬元。
三、申請條件
(一)設施農業扶持的申請主體是指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的農業企業、農業服務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從事現代農業的家庭農場、種植大戶、承包戶等自然人。
(二)項目實施內容主要包括農業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建設,以及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設施設備購置、觀光休閑農業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環保類設施建設等。
(三)項目實施地點在本區範圍內,選址合理,符合當地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產業政策支持方向,有利於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業結構調整。
(四)項目在《實施辦法》有效期內新建並竣工核查,項目總投資額不少於100 萬元。
(五)申報項目竣工後應當能形成可評估的實物、工作量。
(六)近三年未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七)申請主體在申報和審核期間,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或者申報前兩年內受到各級相關刑事、行政處罰的,取消申報資格。
四、 項目申報時間
《實施辦法》印發之日起,有效期五年,每年組織1次申報,具體時間以區農業農村局通知為準。
五、 項目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填寫《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計劃申報表》,遞交區農業農村局核實。項目單位所申報項目需要使用土地的,須提供土地使用證明或協議、土地租賃合同等。
(二)區農業農村局初步核實。區農業農村局對項目計劃申報表進行核實,重點核實該項目建設內容是否符合資金扶持範圍等方麵,指導項目申報單位修改完善項目內容,並對項目進行實地查看,確認該項目是否未曾動工,並拍攝項目實施前照片留存。區農業農村局在通過核實的項目計劃申報表上蓋章確認。
(三)項目實施。自區農業農村局在《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計劃申報表》上蓋章確認“未曾動工現場確認日期”之日起,項目即可開始實施。
(四)項目申報。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後,申報單位填寫《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核查表》,提請區農業農村局核查。
(五)項目核查。區農業農村局對項目申報相關內容進行核查,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估,確定補助比例,在《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核查表》填寫核查意見。
(六)資金申報。通過核查的項目,由申報單位按照當年度“政策兌現”窗口通知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請設施農業扶持資金。
(七)資金撥付。政策兌現的實質審核通過後,申報單位登錄政策兌現服務信息係統在線辦理資金撥付申請,區農業農村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穗埔農規字〔2021〕1號)
2.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細則(穗埔農規字〔2021〕3號)
3.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計劃申報表
4.廣州市黃埔區現代設施農業項目核查表
5.申報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