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於廣河高速以南、花莞高速以東紅線範圍內,楊山、楊廣球屬下的0.0608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範圍詳見附圖)。收回後,擬作為政府儲備土地,並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對土地原權屬人依法給予補償。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3年5月1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於廣河高速以南、花莞高速以東紅線範圍內,楊山、楊廣球屬下的0.0608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範圍詳見附圖)。收回後,擬作為政府儲備土地,並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對土地原權屬人依法給予補償。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