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Z2020-1982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頻會議係統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時空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天安社區泰然九路21號皇冠工業區廠房1棟三層C1303
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無
當事人:無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深圳時空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參加采購人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的“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頻會議係統設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編號:GZ2020-1982)采購活動後,認為:本次的采購結果變更不合理。於2021年1月25日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並對被投訴人在2021年2月3日作出的質疑答複不滿意,於2021年2月7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並開展調查。在調查處理期間,投訴人於2021年2月18日向本機關遞交《政府采購投訴撤回函》,要求撤回該項目的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或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020-38923332)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我市正在進行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區政府各部門被複議案件統一由區人民政府辦理,建議投訴人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