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財函〔2020〕202號
投訴人:廣州龍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19號502
法定代表人:肖戈
授權代表:陳偉平
聯係電話:13682201920
被投訴人1:廣東省廣大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文坡路8號8樓
聯係人:呂工
聯係電話:18011818765
相關供應商:廣東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路273號13H房
聯係人:馮工
聯係電話:020-87543323
投訴人廣州龍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參與采購人廣州開發區綠化管理中心 廣州市黃埔區綠化管理中心、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廣大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投訴人1”)組織的“2020年-2022年黃埔區綠化監理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編號:GDGD-2020-ZFCG009,子包2,以下簡稱“本項目”)采購活動,於2020年5月27日向被投訴人1提出質疑並對質疑回複不滿意,於2020年6月5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
投訴人於2020年7月8日向本機關遞交了《政府采購撤訴書》,申請撤回本次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本次投訴處理程序。
當事人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或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020-38923332)申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