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區師大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你方申請終止辦學的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同意你方(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44011270000589)終止辦學。請依法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其它相關後續工作。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聯係人:管禮恒,聯係電話:82181435)
原文:黃埔區教育局關於同意廣州黃埔區師大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終止辦學的批複.pdf